[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三章 延续与变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阅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法律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法律规定: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二)企业申请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有哪些
展示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或相当于300万元等值外币,或资产合计在2000万元以上,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固定的办公(非住宅类)用房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或综合加工场和仓储用房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
3、有较先进的成套技术设备和完善的办公设施,有固定的节能环保等加工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5、评定资质等级的前三年内,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没有在工商部门、政府委办、协会网站有关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6、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上二年度,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须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
7、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工程业务要求(以下5项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1)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2)承接过如世博会等国家级重大项目;
(3)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4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4)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特装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3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5)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单位特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10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注:以上5项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及已履行完毕证明。
8、企业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中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3人,相当于高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1人。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及展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二)二级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或相当于150万元的等值外币,或实有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并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固定的办公(非住宅类)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或综合加工场和仓储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3、有较先进的成套技术设备和完善的办公设施,有固定的节能环保等加工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4、评定资质等级的前三年内,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没有在工商部门、政府委办、协会网站有关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上二年度,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须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
6、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工程业务要求(以下4项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1)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
(2)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
(3)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特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3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4)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单位特装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10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注:以上4项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及已履行完毕证明。
7、企业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2人。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及展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三)三级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或相当于50万元的等值外币,或实有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并从事本行业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固定的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综合加工场和存储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3、有成套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完善的办公设施,有固定的金属、木器与电器等加工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设施。
4、评定资质等级的前三年内,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没有在工商部门、政府委办、协会网站有关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上二年度,展示工程主营业务营业额达到人民币300万元(须提供最近2年的审计报告);
6、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工程业务要求(以下4项中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1)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2)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2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主场项目;
(3)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单位特装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2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4)申请资质等级的上一年度,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单位特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10项单项合同金额10万以上的展览特装工程项目。 注:以上4项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及已履行完毕证明。
7、企业内专职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会展师职称不少于1人。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及展示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遵守行业自律公约成都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管理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
(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特级以下: 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同上。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质分为哪几个等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它的资质是与设计资质一样分:甲、乙、丙。
每个等级可以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具体的是按32行业进行区分的,参照设计资质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投资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1)生产性建设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工业建设。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 2)农业建设。包括农、林、牧、渔、水利建设; 3)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邮电、通信建设,地质普查、勘探建设等; 4)商业建设。包括商业、饮食、仓储、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建设。
(2)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建设。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 2)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别墅等; 3)公共建筑。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等建设; 4)其他建设。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建设。
延伸阅读: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
最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1月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59 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汪光焘 二○○七...
201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7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下发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59 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汪光焘 二○○七...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法律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法律规定: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二)企业申请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