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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疫范围和免疫接种对象
(一)范围:全市各镇和经济开发区。
(二)接种对象:
1、重点对外来人员集中的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并以工厂等为单位对成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2、对8月龄~6周岁的流动儿童和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3、对本市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进行麻疹疫苗查漏补种。
以上人员中最近已经接种过麻疹疫苗的本次可不接种。
二、免疫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规定,我市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时间。具体实施步骤为:
召开动员会,各镇、开发区制定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培训、摸底调查等强化免疫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29日前各镇、开发区将摸底人数上报市疾控中心防疫科。
各镇、开发区实施麻疹疫苗分发和强化免疫接种;
各镇、开发区进行查漏补种;
收集、统计上报麻疹强化免疫资料,完成总结。
三、任务指标
强化免疫地区以镇(街道)为单位,要求应种对象免疫接种率95%。
四、保证措施
各镇政府、开发区要加强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落实各项免疫措施,督促当地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当地的麻疹疫苗接种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在车站、市场、学校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在每个接种点设立明显的标识、宣传版面和宣传标语。
各地卫生院、学校等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辖区内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发放通知等工作。
市卫生部门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要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要组织、督促全市各医疗机构立即开展麻疹的诊断标准培训,动员全体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当前的麻疹控制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和早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疫苗的运输、分发、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接种人员的培训,对强化免疫进行督导评估。强化免疫要突出重点,特别要注重对集贸市场,数量较大的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区域及聚居地等工作薄弱地区的力量投入,保证接种工作的真正落实,严防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供麻疹防治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的麻疹防治工作。
督促各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积极配合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学生预防接种史的摸底调查和发放接种通知,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强化免疫告家长通知书,了解有关强化免疫目的、接种时间、地点等信息,从而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
新闻广电部门要在强化免疫期间加大宣传力度,使强化免疫的重要意义和预防麻疹的科学知识深入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板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外经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对企业单位外来人口的调查摸底和强化免疫工作。
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
本次强化免疫的疫苗购置经费由省统一安排;开展强化免疫和控制麻疹流行所需工作经费,包括注射器材购置、宣传、人员培训、现场工作及后勤保障等费用,由市解决。
五、工作要求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麻疹疫情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强化免疫活动,各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策措施和力量队伍落实到位,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近期,市政府还将对各镇(开发区)开展强化免疫的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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