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协议合同

企业如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05月18日 编辑 fanwen51.com

[企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阅读

企业如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一、竞业限制协议概述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与其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或自营相关竞争业务的协议。通过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并降低员工离职倒戈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地域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鉴于实践中,各类企业的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内容有所不同,所以《劳动合同法》在列举的同时,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做了开放式规定,即“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充分体现了对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尊重。

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以企业依约支付补偿金为前提,竞业限制的主体过于宽泛反而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先对雇员从事的岗位是否可能及在多大程度上会接触到单位的商业秘密进行评判,之后再决定是否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次,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或企业的岗位职责说明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员工的职责及其所接触的商业秘密的大致范围,为日后需要时的举证做准备。

竞业限制协议本质上是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权,因此企业也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范围和地域为限。

三、竞业限制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企业在竞业限制协议中限制员工就业选择权的时间应当合理。对于企业如何选择竞业限制期限,各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以及企业商业秘密的特点来决定,但前提是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年期限,否则将违法。 。

关于竞业限制中的保密协议

首先,应该明确,该条款无效; 其次,《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应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的组成部分,应受劳动法律法规规制; 再次,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培训费及竞业禁止约定之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培训费及竞业禁止的违约责任必须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就你所述条款,约定员工不得离职,即剥夺了员工的“法定辞职权”,而没有附加任何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条件,就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最后,关于辞职权《劳动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的辞职行为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该法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其他违约金条款一律无效。

竞业禁止协议有法可依吗?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规定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二是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三是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概括地说,商业秘密就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竞业禁止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禁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我国竞业禁止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主要法律依据有

1、《公司法》第l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30条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以上法律只是非常原则地对竞业禁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劳动部和国家科委等部门有关文件中对竞业禁止的问题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4、劳动部在《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3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5、国家建材局科技司《关于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承担项目(专题)的主要研究人员,在攻关研究过程中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离或调离的人员,在离开原单位1年内不得从事与攻关内容相关的技术工作。

6、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单位可与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约定竞业禁止。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待遇以及单位违反竞业禁止条款,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禁止条款自行终止。 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3年。

7、《刑法》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禁止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权利人的员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另外,深圳经济特区和珠海市出台的《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但是,目前从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的关于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规定及实施操作中都存在诸多问题:

1、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只散见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立法,因此具有不系统、不全面、缺乏权威性的特点。 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竞业禁止是一个有效的保护方式。但是我国的竞业禁止的条款与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一样零零散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且不宜操作。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竞业禁止条款主要针对的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企业员工,特别是科技人员的竞业禁止没有作出规定。 《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是部门的一般规定,不具有权威性。深圳经济特区和珠海市出台的《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是地方性立法不具有全面性。

2、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不是法定的企业员工的义务,必须由企业与员工约定。企业规定员工在职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同时基于权利义务...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注意事项如下:

1、明确竞业限制约定的范围; 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是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果超过了这个法定的范围,那对员工来讲,失去约束力;还有就是同类产品、同类业务要进行尽量详细的约定,有的企业约定很笼统,比如约定同行业等等。 那么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国家制定此条款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竞争,竞业限制的是与本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这事根本。比如一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员工,你针对的是自己培训的员工跑到与自己业务竞争的其它房地产代理公司去,不能笼统的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房地产行业,那么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设计公司等难道员工就不能去了吗?

2、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是2年,但可以约定低于2年。 限制的起始时间一般推定为从离职之日起计算。

3、生效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竞业限制生效必须支付竞业限制金,不支付的话,根据司法实践,基本认定为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

延伸阅读:

主播竞业限制协议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林朋鸿 主播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昵称: 地址:联系电话: 邮箱: 鉴于乙方是甲方签约的主播,熟悉并知晓甲方的运作...

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的定义是什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何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为了避免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是可以的,我国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可...

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补偿一般是多少违约你好。员工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二者的本质目的都是为了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保密协议不需要必须支付保密费,而竞业限制协议...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公司要求我们签订技术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但并未规定补偿金事项1.协议自愿签订,内容合法的就有法律效力,未约定补偿金事项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增加相应条款,各地的劳动法规对竞业限制的补偿金都规定了计算方式。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

竞业限制的情形有哪些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什么一、竞业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竞业禁止分为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两种情况: 法定的竞业禁止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我国公司法第...

如何签订离职员工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如何签订离职员工保密竞业限制协议,财务人员离职保密协议是怎么样的呢: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竞业限制协议争议竞业限制协议争议,只有竞业限制合同没有劳动法合同有效吗:竞业禁止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签订这样一个协议,那么竞...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