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为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工作力度,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体责任,集中整治和解决乱收费、乱处罚、乱摊派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其责任分工
(一)着力解决少数部门利益驱动,检查多、收费乱、处罚随意,执法谋利、执法扰企等问题。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依据和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岗位的责任考核,推行行政管理相对人评价制。
责任分工: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余鸿同志负责,县直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加强对检查不备案、宁静日扰企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责任分工:县监察局牵头,张世劲同志负责,县直机关具有涉企检查职能的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3.规范收费。开展规范收费专项检查,集中治理政府相关部门和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典型案件。
责任分工:县物价局牵头,赵真见同志负责,县直机关具有涉企收费权的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审计局配合。
4.规范行政处罚。全面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完善处罚幅度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应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处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等执法谋利行为。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收费和捆绑服务等行为。
责任分工: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余鸿同志负责,县直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配合。
5.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职能部门须在门户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分工: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宁克华同志负责,各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县监察局、县人社局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4年7月初至7月中旬)。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以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查摆自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2014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单位要对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切实整改到位。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必须迅速整治;暂时不能整治到位问题要列出明确的时间表,分阶段实施整治,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争取在年终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县优化办、县效能办将以工作抽查,召开片会等形式,检查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总结评估(2014年8月下旬)。各牵头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双重台账,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县优化办。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抵触思想和厌倦情绪,扎实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敢于负责,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并在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中不断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切实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纳入绩效评估。县优化办根据平时督查的情况和各牵头单位上报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直接运用于2014年度绩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除影响年终资金外,还将重点监督其继续整改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引起不良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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