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按照规定,施工方应该向发包人提供以下担保:预付款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2.预付款保证金,应该是由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是对应发包人支付动员预付款的金额和扣回时间的,正常情况下该保证金,不以现金形式提交,而应以保函方式提交. 3.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时限为施工期时间,可以以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以保函形式提交,但是,如果发包人为一般企业的话,那么,同时对方应给施工方一份银行支付保函,以保证发包人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不过,发包人要是政府部门的话,那么一般不会开具,因为政府不能在银行出具保函. 4.质量保证金,一般在竣工后,最后一次付款的时候,直接扣留,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10%时限是工程保修期,保修期满,即可退回. 5.关于合格后支付比例的事情,情况不明确,不好判断,一般来说,这个要求是针对有审计的项目来说的,只有政府项目有类似情况,只有经过财政或者审计局的最终审计后,才可以视同工程结算完成,在审计前,都只能支付到70%--80%. 6.施工协议书,正规的合同文本,按照规定,重要部分必须手写,打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