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求 合同的第一点应该规定了工程的名称。还有建筑装潢的具体地点。还规定了装潢的工期,而且对于建筑装潢的质量也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接下来就是对于装潢工作的具体规定了,在装潢开工前两天之前,设计单位应该向施工方提供一个经过反复确认的施工图纸。 业主应该将房屋全部腾空。清除掉影响施工的障碍物,而对于不能够腾空诸如家具或者是陈设之类的物件,应该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业主应该指定一位人作为施工地的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 施工过程规定 而施工方在建筑装潢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具体施工,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并且应该做好各项的质量检查记录,日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的时候所用。 施工方在未经业主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建筑原来的结构或者是其他的设施管道。
而在工程竣工之前,施工方对于施工现场一切的设备和材料都应该进行保护。施工方能够提前竣工的时候,应该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并且业主应该支付施工方因为赶工而所采取的施工费用。 施工方未按合同所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他的工期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延长。如果因为施工方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那么施工方应该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而且工期不得耽误。
施工验收 如果因为设计方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阻力因素影响,那么施工日期应该得到相应的延长。 在工程验收的时候,根据设计方事先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国家对于建筑装潢的相关质量标准作为验收标准。同时业主和设计方以及施工方三方应该同时到场参与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