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勇于坚持真理,敢于批 评错误,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也就是说,在一切错误思潮、 思想和倾向面前,党的宣传工作者要敢于挺身而出,以大无畏的精 神进行不懈的斗争。这种战斗性的本质在于提倡一种积极进取的 精神,它是由党的宣传工作的性质决定的。 党的宣传工作是党和 人民的舆论工具,因此,当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宣传工作 责无旁贷地要以其特有的方式去进行战斗。
这种战斗性还是由现 实斗争的需要决定的。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 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些矛盾和阻力, 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表现为真理和谬误、正确和错误、先进与落后之 间的斗争,这就需要党的宣传工作坚持真理,批评错误,表现其鲜 明的战斗风格。 同时,宣传工作的战斗性也是党的宣传目标决定 的。
它是实现党的宣传目标的手段,为宣传目标服务,这就要求党 的宣传工作者必须具备坚定的党性立场,做到旗帜鲜明、针锋相 对、尖锐泼辣,不为任何高压所动,不怕打击报复,不怕穿“小鞋”, 不怕丢掉“乌纱帽”,以无所畏惧的彻底唯物主义精神同丑恶势力 进行斗争。 但是,坚持宣传工作的战斗性,绝不等于蛮干、乱干一 气,也绝不是一味只讲斗争,不讲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
所以,坚 持宣传工作的战斗性,还必须与宣传工作的策略性统一起来,既坚 持战斗性是策略性的前提,又坚持策略性是战斗性的保证。以此 消除片面强调斗争性,不讲策略性,随意扩大斗争性质和范围的倾 向,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战斗力量,确保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