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尚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和立志报国的民族精神。 中华民族自古崇尚“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杀身以成仁”的民族气节。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历史上,中国屡遭外敌入侵,国破则家亡,使人们的爱国之情强烈地表现出来,并升华成为国献身的情操和精神,因此出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魏源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孙中山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爱国主义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不断前进的巨大力量。
二、主张建立和谐协调的社会人伦关系。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调建立一种和谐协调的人伦关系。主张“义以为上”,“以义统利”,“先义后利”,要求“见利思义”,“见得思义”。 “义”是指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利”是指个人利益。 强调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个体对整体的道德义务。
这是一种植根于社会文化的群体精神,进而扩展到整个民族和国家的集体主义精神。
三、倡导“仁爱”的人道主义精神。 孔子提倡“仁者爱人”,孟子提出“君轻民重”的思想。这种要求一切人都要用“仁爱”之心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具有人民性的道德遗产。
四、提倡身体力行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现人生理想的步骤和模式。这种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观念,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和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起码的行为准则。它正确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是人类社会道德关系的具有科学性的优秀的遗产。 传统道德一般都是在社会稳定时发挥作用,而社会剧烈变动时则缺少用武之地,正所谓“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
古人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历史证明,儒家伦理往往在太平盛世发挥它稳定社会、缓和矛盾、调节人际关系的社会功效。当代中国已进入相对稳定的和平发展时期,社会稳定、政治稳定是中国的大局。 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团结合作、共同努力。其中,道德建设无疑是重要的精神基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
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道德建设水平的如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加强道德建设必须承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道德从来就是现实性与历史性的统一。社会主义道德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植根于民族文化的沃土,是传统美德的延续和升华。承接中华传统美德,就是要以中华传统道德的背景为基础,把传统道德中的这些符合时代要求,有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容承接下来,推广到全体人民中去。
梁启超在《新民说》一书中曾说:“中国要想建设一个新国家,必须先要有新民。新民是不同于旧时的中国人,必须要具备几个条件,最必须的条件就是公德。”在新的经济、政治、文化变革推动下,当今社会的道德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领域、新趋势。进行道德建设既要大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的优秀传统,也要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还要激发人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创造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道德、新观念。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发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道德。中国传统美德规范、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和精神追求,同时又在新时代人们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就必须使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建设和谐社会,惠及全体人民,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心愿。 和谐社会不会凭空而至,也坐等不来。
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和谐美好的社会,需要脚踏实地的艰苦奋斗,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各司其职,承担起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各守其则,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人人有行动,人人有贡献,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