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学会依法办事,建立和健全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济审查小组都要各自...+阅读
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及青岛市政府“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典型经验基础之上,精心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
目标,精心组织,广为发动,狠抓落实,注重依法治理,加大力度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抓规划、抓学习、抓督导、抓重点、抓考核,面向领导干部、面向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卫生执法人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卫生普法的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考核为优秀单位,并先后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青岛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青岛市政府法制先进单位”等。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自“四五”普法以来就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立在机关政策法规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小组成员并在局属单位设立了专、兼职普法机构,安排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普法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基本实现了普法工作的“归口管理”,保障了全局上下普法工作的顺利、有序、有效衔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更新和改进了方式方法针对卫生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的特点,为确保广大工作人员学好、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卫生局普法领导小组,在总结和吸取“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建立并完善了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一是抓规划,确保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普法规划是五年普法工作的总纲领,它为五年内的普法工作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思想和工作任务,有了好的规划可以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能够避免工作的盲目性。我们在制定普法规划时提前了解了新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将需要温故知新的法规和新法规相结合,排出有针对性的学习规划,同时结合每年工作实际情况,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制定详细年度普法计划,基本上每年做到“温习二部,学习二部”,每季度均有学习主题,同时针对不同的人群制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并相应制定了专门活动方案。通过普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使普法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方向,避免重复学、突击学、应付学,全年普法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抓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制度化为了调动大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我们采取“抓住时机、名师指导、形式灵活”的普法模式,坚持并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尽力化解工学矛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了使领导干部学法落到实处,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在每季度安排一次领导干部学法基础上,更加注重运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时机“以案讲法”,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如我们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提报到局长办公会上,将行政处罚决定的研究与法律条文学习结合起来,使领导们对行政许可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了解。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研究,针对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党委决定推行卫生执法改革,建立“三权分离”制度,将卫生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稽查分开,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重大案件审查制度,建立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更好的维护了老百姓的健康权益。
2、坚持并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我们通过机关党委组织,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时间,贯穿普法内容,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剖析讨论,采取互动式学习。同时,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利用名师效应,组织大家课堂式学习,邀请卫生部、市法制办、山东大学等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授课,出勤率由原来70%提高到98%,大大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掘各种宣传教育途径,积极利用网络等现代传播方式,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此外,我们还将卫生法律学习作为新进工作人员的第一堂课,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授课,该制度实行三年来,已培训近20名新进公务员。
3、坚持并完善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近年来,市卫生监督局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处理好工作和普法学习的关系,除了集中培训学习 12全文查看外,我们结合实际加大了自学内容的安排,并通过普法考试检验学习的效果;同时,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定期组织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对疑难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增强了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三是抓督导,实现了普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了使普法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我们重点抓普法
督导,抓依法行政,建立了“三项机制”,促进法律知识从理论向实践转变。
1、建立并完善了考核机制。我们在就建立了普法工作考核制度,“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又按照省卫生厅和市普法办普法规划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量化了卫生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分值,对普法组织的建设、计划落实、普法培训、普法宣传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将普法工作列为年度局级重点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与年度目标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促学习,以考核求进步,同时及时表彰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卫生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2、建立并完善了常效机制。针对普法工作缺少有力抓手的问题,我们创新了普法工作日常管理模式,设立了普法工作专档,对各单位的规划、年度计划、普法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普法材料上报情况、普法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进行备案,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和部门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将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予以整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近年来,我们又进一步加大了日常考核的比重,将日常报告和抽查情况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比重提高到60%,这一举措使各单位和部门更加注重平时的普法工作和普法的实际效果,避免了普法工作年底应付检查的现象,确实使工作落到了实处。
3、建立并完善了普法考试与普法工作效果评价相结合的跟踪管理机制。为了检验工作人员对法制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情况,我局将普法考试与全局目标管理的内容相结合、与专项法制宣传相结合、与人员工作岗位特点相结合,除了统一参加上级普法机关组织的普法考试和各类法制知识竞赛外,每年还在卫生系统内部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比例抽取人员进行法制知识理论考试。把普法考试作为单位和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实际行动和检验普法效果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通过对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及考前的学法、普法工作,促进人员学法、用法、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考试成绩和答题情况分析人员对有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学习重点,指导各单位有侧重性、选择性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以考验学”“以考导学”的客观作用。
(三)选准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治理效果显著按照规划部署,结合工作形势,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将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成效。一是突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市卫生局以提高卫生依法行政、医疗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为目标,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卫生行政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机关干部、局管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中组织开展了传统教育活动,加强了治贿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医务人员和执法人员中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市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了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和《护士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与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通过开展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培训教育,系统内广大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近年来,局机关无一例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出现,无一例因行政工作不作为或不依法办事而被投诉举报案件的发生,因卫生行政工作而引发的行政纠纷也明显减少,“五五”以来针对卫生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仅有3起,且都维持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医意识进一步增强,医德医风建设得到加强,都能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法律规定执业,使近几年来医疗纠纷明显减少,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便捷、舒心的就医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新法律法规得到及时有效宣传。针对新颁布的《物权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律法规,卫生局机关都制定了专门的学习方案,派人参加了各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班,并利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机会,聘请卫生局法律顾问对全局领导干部进行了《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批新法律法规的统一授课,并在学习后由局领导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讲座。11月上旬开展了《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倡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活动期间共组织讲座5次,参加人员200余人次,免费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600多次,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32起。使各项新法律法规得到及时有效的宣传。三是以维护群众合法健康权益为目的,扩大卫生法制宣传范围,提高社会群众的卫生普法参与意识。“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市卫生局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服务、医疗维权和打击非法行医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举办大型户外法制宣传活动、“社会普法课堂”及普法教育与卫生许可年检工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如每年都组织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讲座培训,免费发放法律读本,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促进其依法经营、依法自律;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艾滋病防治日、法律实施周年纪念日等特殊日期,开展大型户外法制宣传活动,选择《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图文并茂的法律展板,深入到群众中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法治化管理水平,扩大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管理者的守法意识、社会群众的依法维护健康权益意识不断加强,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了浓郁的法制氛围。四是以大局为重,突出抓好奥运法制知识宣传,为我市成功举办奥帆赛创造良好法制氛围。为了给奥帆赛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卫生工作特点,制定了“迎奥运,创安全卫生城市”活动方案,紧紧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奥运法律知识宣传。按方案的部署要求,卫生局自3月起在全市卫生系统发动了奥运法制知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六进”形式在系统内外广泛开展奥运法制知识及与奥运保障相关的法制知识宣传。特别是在“建设平安山东第五个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卫生局根据省、市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以“平安青岛、平安奥运”为活动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在局机关聘请了卫生部有关专家,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公勤人员认真学习了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卫生执法部门开展了“执法送法”活动。利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机会对奥帆中心周边区域、奥帆赛场及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奥运火炬接力途经地等奥运法律宣传重点部位进行卫生、奥运及食品法制宣传,截至目前为止到卫生管理相对单位送法600多余次,免费发放法制资料3000多册;组织奥运志愿者120多人次在家乐福等奥运志愿服务站点设立宣传点,向过往行人和参加献血者讲授奥运相关法律知识,面对面的接受咨询;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奥帆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点,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就医群众及其家属大力开展奥运法制、卫生法制及疾病预防及急救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还建立了奥运法律宣传站点,组织宣传图板的展览,集中人力、物力,大造舆论氛围,搞好奥运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卫生学校除利用“法制课堂”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外,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面向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奥运法制宣传。向世人展现我市卫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卫生局在加大法制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加强了卫生法制理论建设,结合奥帆赛保障工作需要,出台了《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和《集体配送餐管理办法》,其中《集体配送餐管理办法》作为地方立法项,目前以提交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将在我市实施。《规定》和《办法》的出台将为奥帆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后方比赛环境,提供可靠的法治理论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工作的发展形势不平衡一是有个别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视为软任务,因此这项工作摆不上领导议事日程,工作落实比较难。二是少数人员自身学法上没有正确对待,认为普法教育年年搞、老一套,随便应付就可以了,不愿真正花力气去学。三是有的部门只注重本职工作,认为普法工作是法制部门的事,是部门工作,与自身联系不大,工作协调比较难。这些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严重影响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制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在工作开展中还是以传统的宣传方式如通过“上大课”、黑板报、橱窗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为主,没有建立大型的宣传长廊,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节目或专栏也不多,现代化的法制类网站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和开发。
(三)工学矛盾还比较突出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矛盾突出。机关各处室都担负着各自的职能业务,工作量大,工作时间安排紧密,参加普法机构统一安排的法制知识培训机会较少,普法机构在法制培训课程安排上也比较难,即要考虑整体又要兼顾处室工作,所以人员集中学习机会较少,对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法又缺少有力的评估与监督手段,不利于掌握人员学知情况。
(四)缺少经验交流“五五”普法实施以来还没有到其他地区、单位和部门进行学习和交流,缺少工作经验借鉴,工作信息闭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局限性,限制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多方位开展。
三、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准备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人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认知意识。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普法工作软、硬件到位,督促他们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保障“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干部职工法律需要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拓展法制宣传平台。要充分发挥卫生局政务网、信息通讯、单位院报等宣传阵地作用,开辟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解决工学矛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制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三是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交流。要通过大力宣传干部职工中遵纪守法以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先进事迹,宣传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单位、人员,进一步促进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全局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部门、地区普法经验交流和借鉴,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拓展工作思路,发掘工作新方法、新方式。
(三)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督导力度。卫生局普法小组将根据法制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检查、考评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评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形成部署、检查、考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部门,及时给予督导,推动改进工作。二是深入单位进行法制教育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在法制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局工作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加大考核比例,以增强各单位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总之,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前期普法工作的经验的同时,通过这次中期检查督导,发掘问题和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在卫生部和上级普法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促进“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依法治理取得实效,切实使卫生普法工作起到为群众健康保健护航作用。 12全文查看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及青岛市政府“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典型经验基础之上,精心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
目标,精心组织,广为发动,狠抓落实,注重依法治理,加大力度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抓规划、抓学习、抓督导、抓重点、抓考核,面向领导干部、面向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卫生执法人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卫生普法的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考核为优秀单位,并先后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青岛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青岛市政府法制先进单位”等。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自“四五”普法以来就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立在机关政策法规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小组成员并在局属单位设立了专、兼职普法机构,安排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普法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基本实现了普法工作的“归口管理”,保障了全局上下普法工作的顺利、有序、有效衔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更新和改进了方式方法针对卫生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的特点,为确保广大工作人员学好、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卫生局普法领导小组,在总结和吸取“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建立并完善了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一是抓规划,确保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普法规划是五年普法工作的总纲领,它为五年内的普法工作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思想和工作任务,有了好的规划可以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能够避免工作的盲目性。我们在制定普法规划时提前了解了新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将需要温故知新的法规和新法规相结合,排出有针对性的学习规划,同时结合每年工作实际情况,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制定详细年度普法计划,基本上每年做到“温习二部,学习二部”,每季度均有学习主题,同时针对不同的人群制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并相应制定了专门活动方案。通过普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使普法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方向,避免重复学、突击学、应付学,全年普法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抓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制度化为了调动大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我们采取“抓住时机、名师指导、形式灵活”的普法模式,坚持并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尽力化解工学矛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了使领导干部学法落到实处,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在每季度安排一次领导干部学法基础上,更加注重运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时机“以案讲法”,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如我们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提报到局长办公会上,将行政处罚决定的研究与法律条文学习结合起来,使领导们对行政许可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了解。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研究,针对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党委决定推行卫生执法改革,建立“三权分离”制度,将卫生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稽查分开,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重大案件审查制度,建立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更好的维护了老百姓的健康权益。
2、坚持并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我们通过机关党委组织,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时间,贯穿普法内容,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剖析讨论,采取互动式学习。同时,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利用名师效应,组织大家课堂式学习,邀请卫生部、市法制办、山东大学等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授课,出勤率由原来70%提高到98%,大大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掘各种宣传教育途径,积极利用网络等现代传播方式,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此外,我们还将卫生法律学习作为新进工作人员的第一堂课,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授课,该制度实行三年来,已培训近20名新进公务员。
3、坚持并完善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近年来,市卫生监督局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处理好工作和普法学习的关系,除了集中培训学习[]外,我们结合实际加大了自学内容的安排,并通过普法考试检验学习的效果;同时,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定期组织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对疑难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增强了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三是抓督导,实现了普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了使普法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我们重点抓普法
督导,抓依法行政,建立了“三项机制”,促进法律知识从理论向实践转变。
1、建立并完善了考核机制。我们在就建立了普法工作考核制度,“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又按照省卫生厅和市普法办普法规划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量化了卫生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分值,对普法组织的建设、计划落实、普法培训、普法宣传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将普法工作列为年度局级重点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与年度目标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促学习,以考核求进步,同时及时表彰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卫生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2、建立并完善了常效机制。针对普法工作缺少有力抓手的问题,我们创新了普法工作日常管理模式,设立了普法工作专档,对各单位的规划、年度计划、普法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普法材料上报情况、普法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进行备案,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和部门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将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予以整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近年来,我们又进一步加大了日常考核的比重,将日常报告和抽查情况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比重提高到60%,这一举措使各单位和部门更加注重平时的普法工作和普法的实际效果,避免了普法工作年底应付检查的现象,确实使工作落到了实处。
3、建立并完善了普法考试与普法工作效果评价相结合的跟踪管理机制。为了检验工作人员对法制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情况,我局将普法考试与全局目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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