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五五普法自查报告]教育局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区教育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精神,把实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教育工程来抓,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能认真贯彻落...+阅读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宣贯《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质监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法制创新,强化普法宣传,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质监”,切实发挥“质量监控仪”和“技术推进器”的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和水平,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质监建设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组织体系,推动普法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机构。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别负责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立足职能,各司其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主任,法制科全体成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专门设置了办公地点及装备设施、联系电话。二是完善计划。将普法工作提升到共建和谐社会高度,纳入质量兴县活动总体框架,依法开展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法治意识;纳入质量技术监督整体工作规划,贯穿于监管、执法、服务等依法行政整体工作之中,推动质量、标准、计量、安全等工作法制化管理进程;纳入质监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把普法宣传摆上突出位置,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质的质监文化精品。三是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宣传培训、设施投入、软件档案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力地保障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工作责任。一是明确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职责挂钩的原则,每年年初,局党组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普法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二是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普法工作季度例会制度,与行政执法季度检查会办并轨实施,及时交流、检查、督办普法工作有关事项及进程,会商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局法制办、纪检监察室坚持每月对责任部门学法用法执法普法及法制培训、持证执法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年终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及责任人评优、晋级、职称评定和奖惩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3、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和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员参与的普法制度、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等及法制部门决策把关、协助开展合法性评价的行政决策辅助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调研论证、决策听证、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制订了“五五”普法年度计划及《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督查办法》、《行政案件查办规程》、《开门审案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等规章制度,使一切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所办案件、推进措施合法、合规、合理。
二、创新执法体系,活化普法载体
1、实行开门审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置普法工作于行政执法过程之中,坚持公开监督、民主监督,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我局自在全县首家推行行政处罚开门审理案件以来,坚持每个季度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法制办、优化办等专家、领导及企业代表出席,对我局查办的较大和较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审理、听证,对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开门审案,切实把行政机关集体审议等内部监督和来自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事前公开与事中公开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具有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至今年4月底,我局已实施开门审案34起,没有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同时,我局还成功承办了全国质检系统开门审案试点单位现场交流研讨会,我局率先推行的文明办案模式和开门审案现场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省级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
2、执法普法。在实行“开门审案”的基础上,我局推行了“全程说理、执法普法”新举措。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坚持做到“六个说清楚”,即说清违法案件处理程序;说清当事人可以享有的法定权利;说清行政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性;说清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种类及其时效;说清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说清法律义务和不配合执法检查或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现场检查、采取行政措施、调查取证、审理案件、告知、听证、再审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到结案回访等八个执法环节,全程采取“说理执法、执法普法”的方式,既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享有了听证 12全文查看权利、知情权利,执行处罚决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也有力地促进了执法人员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把行政审议充分化解在执法过程中,普及行政相对人法律知识、提升法制水平、依法守法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建立质监法制庭。我局自成立质监法制庭以来,把相关案件的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及行政许可的听证、审议等活动全部集中在法制庭开展。“质监法
制庭”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质监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规范了质量技术监督行为,积极消除化解了各类行政争议。
三、创新管理体系,推动依法治质
1、强化源头治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以为本理念的贯彻。为此,我局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在每年办班培训、集中讲座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在全县建立三级食品监管网络,在全省首家推行食品分类分级分等监管新模式,并创新和推行“休克激活、集中托管、龙头带动、聚合发展、股份合作”五种小作坊监管方式,通过会议宣贯、发放告知书、上门指导等形式,确保食品企业100%获证生产。此举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质监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了这一经验和做法。
2、强化安全监管。我局按照“百分之百管好、百分之百安全”的目标要求,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突出关键单位、关键岗位、关键部位,坚持责任到人、包干到底、监督到位、服务到家,实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地域上的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7项制度,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监管,做到专管员和协管员有效配合,县、镇、企全面联网,对任何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登记、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有效地保证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推动了“法治射阳”、“平安射阳”建设。
3、强化科学检测。大力组织实施“用精心、保精准、出精品”工程,先后制订出台了技术机构“五不准”、“五严格”及规范服务行为十项规定,不断整合社会检测资源,做大做强质检机构,建立健全局企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依法开展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等业务,按规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检测报告,为助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较好地构建起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平台。
四、创新监督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1、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规范行政许可。针对质监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较多的情况,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积极创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开发具备网上办理、违规警示、实时监控、信息公开等功能的信息化体系,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许可等行政权力,实现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透明操作。二是规范行政检查。依据《质监行政检查管理规范》,明确行政检查的基本内容、计划管理、行为规范以及对检查行为的监督,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不规范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按照省、市质监局《质监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要求,对处罚种类、幅度进行分类,制定具体的细化目录,依据立案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综合裁量,作出处罚决定。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推出的新的收费减免措施,深入推行上级主管部门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24种轻微质量问题坚持做到“首违不罚”,热情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扩大了惠民利企措施的效果。
2、强化监察回访。为规范执法办案程序,防止办案随意性,我局建立了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和案件回访征询制度,细化案件承办人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近年来,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稽查、财务及有关科室,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回访征询,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和改进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足之处,确保行政处罚公正、恰当。
3、构建监督平台。一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镇(区)投诉站,健全“接诉、查处、监督”三位一体的直查快办机制;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三是定期(每季度)走访民主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和驻镇(区、场)质量安全监督员,广泛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四是正常开展工作评议;五是加强对服务、执法工作的监察与回访。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我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牢固确立高目标追求的思想,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履职水平,为争创普法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更好地推动质监事业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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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宣贯《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质监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法制创新,强化普法宣传,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质监”,切实发挥“质量监控仪”和“技术推进器”的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和水平,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质监建设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组织体系,推动普法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机构。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别负责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立足职能,各司其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主任,法制科全体成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专门设置了办公地点及装备设施、联系电话。二是完善计划。将普法工作提升到共建和谐社会高度,纳入质量兴县活动总体框架,依法开展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法治意识;纳入质量技术监督整体工作规划,贯穿于监管、执法、服务等依法行政整体工作之中,推动质量、标准、计量、安全等工作法制化管理进程;纳入质监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把普法宣传摆上突出位置,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质的质监文化精品。三是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宣传培训、设施投入、软件档案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力地保障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工作责任。一是明确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职责挂钩的原则,每年年初,局党组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普法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二是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普法工作季度例会制度,与行政执法季度检查会办并轨实施,及时交流、检查、督办普法工作有关事项及进程,会商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局法制办、纪检监察室坚持每月对责任部门学法用法执法普法及法制培训、持证执法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年终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及责任人评优、晋级、职称评定和奖惩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3、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和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员参与的普法制度、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等及法制部门决策把关、协助开展合法性评价的行政决策辅助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调研论证、决策听证、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制订了“五五”普法年度计划及《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督查办法》、《行政案件查办规程》、《开门审案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等规章制度,使一切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所办案件、推进措施合法、合规、合理。
二、创新执法体系,活化普法载体
1、实行开门审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置普法工作于行政执法过程之中,坚持公开监督、民主监督,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我局自在全县首家推行行政处罚开门审理案件以来,坚持每个季度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法制办、优化办等专家、领导及企业代表出席,对我局查办的较大和较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审理、听证,对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开门审案,切实把行政机关集体审议等内部监督和来自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事前公开与事中公开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具有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至今年4月底,我局已实施开门审案34起,没有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同时,我局还成功承办了全国质检系统开门审案试点单位现场交流研讨会,我局率先推行的文明办案模式和开门审案现场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省级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
2、执法普法。在实行“开门审案”的基础上,我局推行了“全程说理、执法普法”新举措。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坚持做到“六个说清楚”,即说清违法案件处理程序;说清当事人可以享有的法定权利;说清行政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性;说清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种类及其时效;说清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说清法律义务和不配合执法检查或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现场检查、采取行政措施、调查取证、审理案件、告知、听证、再审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到结案回访等八个执法环节,全程采取“说理执法、执法普法”的方式,既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享有了听证[]权利、知情权利,执行处罚决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也有力地促进了执法人员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把行政审议充分化解在执法过程中,普及行政相对人法律知识、提升法制水平、依法守法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建立质监法制庭。我局自成立质监法制庭以来,把相关案件的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及行政许可的听证、审议等活动全部集中在法制庭开展。“质监法
制庭”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质监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规范了质量技术监督行为,积极消除化解了各类行政争议。
三、创新管理体系,推动依法治质
1、强化源头治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以为本理念的贯彻。为此,我局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在每年办班培训、集中讲座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在全县建立三级食品监管网络,在全省首家推行食品分类分级分等监管新模式,并创新和推行“休克激活、集中托管、龙头带动、聚合发展、股份合作”五种小作坊监管方式,通过会议宣贯、发放告知书、上门指导等形式,确保食品企业100%获证生产。此举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质监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了这一经验和做法。
2、强化安全监管。我局按照“百分之百管好、百分之百安全”的目标要求,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突出关键单位、关键岗位、关键部位,坚持责任到人、包干到底、监督到位、服务到家,实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地域上的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7项制度,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监管,做到专管员和协管员有效配合,县、镇、企全面联网,对任何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登记、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有效地保证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推动了“法治射阳”、“平安射阳”建设。
3、强化科学检测。大力组织实施“用精心、保精准、出精品”工程,先后制订出台了技术机构“五不准”、“五严格”及规范服务行为十项规定,不断整合社会检测资源,做大做强质检机构,建立健全局企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依法开展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等业务,按规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验检测报告,为助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较好地构建起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平台。
四、创新监督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1、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规范行政许可。针对质监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较多的情况,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积极创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开发具备网上办理、违规警示、实时监控、信息公开等功能的信息化体系,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许可等行政权力,实现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透明操作。二是规范行政检查。依据《质监行政检查管理规范》,明确行政检查的基本内容、计划管理、行为规范以及对检查行为的监督,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不规范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按照省、市质监局《质监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要求,对处罚种类、幅度进行分类,制定具体的细化目录,依据立案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综合裁量,作出处罚决定。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推出的新的收费减免措施,深入推行上级主管部门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24种轻微质量问题坚持做到“首违不罚”,热情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扩大了惠民利企措施的效果。
2、强化监察回访。为规范执法办案程序,防止办案随意性,我局建立了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和案件回访征询制度,细化案件承办人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近年来,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稽查、财务及有关科室,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回访征询,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和改进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足之处,确保行政处罚公正、恰当。
3、构建监督平台。一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镇(区)投诉站,健全“接诉、查处、监督”三位一体的直查快办机制;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三是定期(每季度)走访民主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和驻镇(区、场)质量安全监督员,广泛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四是正常开展工作评议;五是加强对服务、执法工作的监察与回访。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我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牢固确立高目标追求的思想,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履职水平,为争创普法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更好地推动质监事业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宣贯《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质监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法制创新,强化普法宣传,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质监”,切实发挥“质量监控仪”和“技术推进器”的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和水平,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质监建设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组织体系,推动普法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机构。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两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别负责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立足职能,各司其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主任,法制科全体成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专门设置了办公地点及装备设施、联系电话。二是完善计划。将普法工作提升到共建和谐社会高度,纳入质量兴县活动总体框架,依法开展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法治意识;纳入质量技术监督整体工作规划,贯穿于监管、执法、服务等依法行政整体工作之中,推动质量、标准、计量、安全等工作法制化管理进程;纳入质监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把普法宣传摆上突出位置,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质的质监文化精品。三是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宣传培训、设施投入、软件档案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力地保障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工作责任。一是明确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职责挂钩的原则,每年年初,局党组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普法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二是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普法工作季度例会制度,与行政执法季度检查会办并轨实施,及时交流、检查、督办普法工作有关事项及进程,会商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局法制办、纪检监察室坚持每月对责任部门学法用法执法普法及法制培训、持证执法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年终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及责任人评优、晋级、职称评定和奖惩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3、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和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员参与的普法制度、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等及法制部门决策把关、协助开展合法性评价的行政决策辅助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调研论证、决策听证、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制订了“五五”普法年度计划及《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督查办法》、《行政案件查办规程》、《开门审案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等规章制度,使一切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所办案件、推进措施合法、合规、合理。
二、创新执法体系,活化普法载体
1、实行开门审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置普法工作于行政执法过程之中,坚持公开监督、民主监督,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我局自在全县首家推行行政处罚开门审理案件以来,坚持每个季度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法制办、优化办等专家、领导及企业代表出席,对我局查办的较大和较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审理、听证,对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开门审案,切实把行政机关集体审议等内部监督和来自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事前公开与事中公开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具有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至今年4月底,我局已实施开门审案34起,没有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同时,我局还成功承办了全国质检系统开门审案试点单位现场交流研讨会,我局率先推行的文明办案模式和开门审案现场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省级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
2、执法普法。在实行“开门审案”的基础上,我局推行了“全程说理、执法普法”新举措。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坚持做到“六个说清楚”,即说清违法案件处理程序;说清当事人可以享有的法定权利;说清行政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性;说清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种类及其时效;说清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说清法律义务和不配合执法检查或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现场检查、采取行政措施、调查取证、审理案件、告知、听证、再审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到结案回访等八个执法环节,全程采取“说理执法、执法普法”的方式,既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享有了听证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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