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