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范文学习范文大全

请问什么是存量建设用地

02月16日 编辑 fanwen51.com

[矿山用林地属于建设用地还是临时用地]矿山用地有可能是建设用地,也有可能是临时用地,须根据使用属性来确定。 《矿山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矿山用地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阅读

所谓存量土地,广义上讲是泛指城乡建设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狭义上讲是指现有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闲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低的土地,即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现有 城乡建设用地。 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主要是指狭义上讲的存量土地。当然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合理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既要受制于土地本身所具备的自然条件和自然特征,还必须与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的方式与水平、土地使用的制度与政策、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限制等相适应。 盘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过明晰土地产权,量化土地资产价值,促使存量土地资产以不同的价格进入相应市场进行交易,实现土地的产权流动与重组,达到生产要素与土 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方法:

(1)制定存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确切查清存量土地的位置、数量、利用结构的前提下,预测存量土地的供求状况,制订年度计划。

(2)通过控制增量来盘活存量,通过合理高效地注入增量来启 动存量。控制增量能使现有存量土地升值,调动利用现有存量土地 的积极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盘活。

(3)盘活存量土地以行政手段去引导,经济手段来实现,即政府通过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控制和引导,同时运用地价杠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盘活存量土地的利益驱动机制。

(4)培育一个规范的土地市场,建立一个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土地合理流转、配置的有效机制,即要产权明晰、资产量化、用途定位、交易入市。

(5)实行存量土地储备制度。对有闲置土地的单位一律不审 批新的用地,促使其尽快开发利用,对那些近期不能使用的土地要制订相应的政策有偿予以收回,作为储备来调解区土地供给和要求。

(6)制订存量土地开发利用配套政策。盘活存量土地必须调动有关税费等方面制订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按照规划实行退二进 三的企业,政府应将土地收益大部分返还企业,用于搬迁、扩大生 产和职工安置,对闲置的厂房允许依法出租转让。对一次性交纳出 让金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年租制。对拆迁安置量大、开发成本高的 旧城改造,可适当提高容积率,降低出让金,减免有关税费,提高 开发商的积极性,鼓励旧城改造。

(7)做好存量土地的登记造册工作,在此基础上为企业做好盘活存量土地的招商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参与企业资产优化配置的 全过程,协助企业选择最佳的土地配置方案。 说白了,就是土地规划时候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耕地紧张,平衡城市,农村,第二、三产业用地而制定的政策~ 希望上面内容能够帮到你,祝你好运~~...

延伸阅读:

临时用地政策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

问个问题建设用地复垦和建设用地整理的区别建设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 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

请问什么是内部控制?请问什么是内部控制?什么是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内部控制本质上是组织为了达到一定目标所采取的=系列行动和过程,主要目的包括: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政策、...

什么是三线建设什么是三线建设它取得了什么成就“三线建设”特指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我国 对西南、西北等内陆地区进行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当时它是作 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中心环节进行安排的。1964年8月,由于对 新的世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证吗是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全称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同时期版本不同,下图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版式完全相同)...

请问渠道建设是什么意思严格来说,“渠道”是市场营销中的一个专业术语,是指通向消费者方向的种种经销机构。营销渠道对产品从生产者转移给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目的在于消除产品和服务与使...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设立1、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划拨范围: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应当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