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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怎么选择适用问题

08月05日 编辑 fanwen51.com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是确定受害职工因为工伤致使其劳动能力下降的...+阅读

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怎么选择适用问题

5月1日起,我省伤残劳动者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时,将按照最新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执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即将执行的新标准对一些技术原则作了调整,按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对广大伤残职工而言,新标准的伤残条目增加了102条,更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总体上放宽了鉴定尺度,更能保障伤残劳动者的权益。比如新标准将医疗依赖划分为一般医疗依赖和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的为一般医疗依赖,需要特殊医疗的则为特殊医疗依赖,以前的标准对此没有具体区分。 据了解,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作初次鉴定结论,工伤劳动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再次鉴定,2007年5月1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按新标准进行鉴定。如果伤情发生变化,工伤劳动者在2007年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复查鉴定按新标准执行。伤情未发生变化,原鉴定结论不变。伤情加重,复查鉴定级别低于原级别的,原鉴定级别不再改变。在新标准实施后进行复查鉴定且伤残级别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作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 近年来,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都在逐年增加。去年末全省参保人数为81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2.5万人,连续两年实现净增参保人数超百万。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为56263人,比上年增加19604人。 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07年5月1日实施。新标准总结了实践中的经验,吸收了各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修改建议,对原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做了修改和完善。为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实现新旧标准的平稳过渡,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1日开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时,要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二、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作初次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的,2007年5月1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按新标准进行鉴定。

三、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作鉴定结论的,如果伤情发生变化,工伤职工在2007年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复查鉴定按新标准执行。但伤情加重,复查鉴定级别低于原级别的,原鉴定级别不再改变。伤情未发生变化,在2007年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原鉴定结论不变。

四、对于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作出了鉴定结论的,而在新标准实施后进行复查鉴定且伤残级别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做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

五、各地在实施新标准过程中可依照上述处理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特别是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避免新标准实施前已经作出了初次鉴定结论,新标准实施后依据新标准进行再次鉴定,前后结论不同引起的矛盾。新标准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我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参考资料: .caoyanyi.cn 详细或咨询可以来我的博客: .caoyanyi.cn

如何理解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

我国现行的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为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鉴定标准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对育龄妇女子宫切除的评残,还要区别未育和已育两种情况,黄某是未生育的职工,程某是已生育的职工,两人残情相同,所定等级不同的差距就在这里。妇女生儿育女是人类繁衍的社会需要,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一对夫妇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可对育龄妇女来说,尚未生育时因工伤造成终身不能生育,所引起的家庭损失和精神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如果发生在已生育的女职工身上,这种精神压力就会小得多。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工伤保险政策不考虑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专家们考虑到生殖器官损伤对于生活质量的影响问题,因此在残情相同的情况下,对于年轻的未育职工,伤残等级就应该定髙—些。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照哪个标准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相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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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标准是一样的吗你好,如果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请予以采纳为最佳答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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