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辍保学各项制度 为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制止中学生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下:
(一)责任制度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
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控辍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二)辍学报告制度 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未复学者,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报告给镇政府主管领导,由镇、村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学校责成专人负责,每月将辍学情况上报给区教育局和督学室,保证及时上报。
(三)学籍管理制度 1. 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人口档案资料,逐步利用现代化手段,力求两年内学籍使用计算机管理,使之管理科学化。 2.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四)跟踪制度 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五)救助制度 为制止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杜绝因贫困而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家访,对于人均收入低于全镇平均收入的学生列为本班救助对象。 2.对于全镇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入学,由镇民政部出具证明,学校适当减免费用。 3. 建立扶困基金,开展扶困助学活动,通过手来手、一帮一的形式,切实保证贫困生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六)家访制度 为保证控辍保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及时了解学生动态,特制定家访制度。
1.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校内外表现,做到对症下药。 2.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协助学生做好工作。 3.对于产生辍学想法的学生,班主任更要及时地进行家访 ,对家长讲清学习的重要性,及时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以保证完成“普九”学业。
4.每次家访班主任要做好家访纪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后进生转化制度 1.对于本班的后进生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 2.针对本班的后进生,班主任对每一名后进生做好转化的计划、实施步骤等纪录,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有机结合,使其尽快转化。 3.及时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八)奖惩制度 1.班主任老师要每月向学校汇报本班人数及有关情况 ,必须完成控辍保学指标,完成指标者每学期奖励1000元 2.对于未完成控辍保学指标的班主任,每差0.5%罚款1000元,并在本年度内不准评先选优。
二、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休学后随时可以返校继续学习。高等院校办理休学手续 办理时间:开学两周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休学流程图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 见学生手册中《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a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b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c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d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高等院校办理休学注意事项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学院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