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纳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文章标题:发展纳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税收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越来越高,地税机关如何依从地方经济发展,是地税工作的...+阅读
当前,地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提出的“海西建设,**先行”的工作主线,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步伐。随着地税部门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边远山区通过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基层税务分局(所)进行合并办公,解决了征管费用大,人员少的矛盾。同时税务部门推行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税收征缴方式步入了无纸化、电子
化阶段。广大纳税人将告别现金缴税带来的麻烦与不便,接受电子缴税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不仅提高纳税申报率,而且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但也要清楚地看到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优化纳税服务理念创新不够。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习惯于老一套,从省局到市局对纳税服务都有相应的规定,税务人员习惯于按照上级的规定办事,在心中成为固定式的服务理念,更看不到优化纳税有什么创新和推广。二是纳税服务机构还不够健全。近来,由于基层征管范围调整,几个乡镇的税务机构合置办公,一些小乡镇的所在地没有设置税务分局(所)的办公地点,纳税人要办理涉税事项要到其他乡镇的税务分局很不方便。三是纳税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目前,办税服务厅存在二种倾向,一种是在县城或开发区的办税服务厅投入资金比较大,装修也比较豪华,环境优美;而另一种是税收不多的小乡镇,有的没有办税服务厅,有的虽然有办税服务厅,但条件比较差,基本保持机构分设时的样子,没有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装修,有等待观望的情况,考虑如何被取谛的问题。
(二)税收执法者措施不够有力。由于新《征管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出台后,税收法律条文很明确,为税收执法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存在主要问题是税收执法机关和税收执法者,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税收法制机构不够健全。长期以来,地税部门没有设置税收法制机构,一些偷逃税案件要通过地方的公检法部门才能够解决,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够协调,各考虑各的工作,甚至互相扯皮的现象依然存在。县级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中,法规股与征管股合并为征管法规股,由于征管工作比较多,人员少,平时只注意征管工作,而忽视法规工作,一些涉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难以落实,几呼是空白。二是税务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一方面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较差,不懂税收法律程序,对一些税收违法案件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一些税务干部确实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收“人情税”、“关系税”、“暗箱”操作等等。所有这些,不仅严重违背税收法律的规定,而且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的进度。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预。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引进项目,为开发商减税免税的照顾给予说情,还有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名誉上是按照《征管法》规定,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而事实上,仍有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和领导打着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干预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致使税务机关感到难甚。
(三)构建和谐社会征纳关系存在的问题。一是税收宣传力度不够,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时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能利用多种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些纳税人对纳税事项不清楚,加上税务人员税收业务水平低,对纳税人的纳税咨询解释不够明确,造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有看法,影响到征纳关系。二是不能平等相待。多年来,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偏重于税收管理和税收执法,有的税务干部不是把纳税人看作是“上帝”摆在重要的位置来看待,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不平等关系,总认为纳税人就要服从我,甚至大呼小叫,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而呼略了如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于纳税人的经济增长点。三是税收定额不够合理。一方面税务机关缺乏对行业的调查,没有很好地掌握纳税户的经营情况,存在着税收定额不够准确,致使纳税户难以接受的情况。另一方面,极少数税务干部存在收“人情税”、“关系税”的情况,在税收定额时给予相应的照顾,纳税户之间进行税收定额比较时,定额高的纳税户就会有意见,对税务机关产生偏见,所有这些都会影响征纳关系。
二、解决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中存在问题的途径
税务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中,应更新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公平、公正和依法治税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关键。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是征纳关系的重要基础。
1、建立优化纳税服务体系。一是更新纳税服务观念。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积极倡导文明服务,深化和扩展全程服务内容,并按照“一窗式”服务要求,整合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精简各项手续,提高办事效12全文查看率。同时必须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意识,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把税收服务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主动上门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事项的辅导。二是基层单位要健全纳税机构。特别是征管范围调整后,一些乡镇没有设置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的办公地点时,应在这些乡镇设置纳税点,定期办理涉税事项,给纳税人以方便。三是营造纳税环境。对条
件较差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应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装修,改善办税环境,购置纳税服务设施,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四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首先,要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税收业务、电脑技能、税收法规的培训,同时加强不同系列岗位间业务的交流辅导,促使原来技能单一型干部向全能型转变。其次,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纳税服务,重点是在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突破,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2、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税务司法机构。县级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中,应成立税务司法分局,分局内设3个股,即:税务公安股、税务检察股、税务法庭股,履行地方公、检、法同等执法权,强化税收执法刚性,其主要职能是侦查、制止和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维护税法尊严与税收秩序,保证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护税务机关的财产和税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县局法规股应从征管股中分离出来,独立成立税收法规股,确保税收法规能够顺利地贯彻执行。二是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制观念。一方面正确执法、依法治税是每个税务干部的基本职责。要加强对税务干部税收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使每个税务干部具有合格以上相应级别的税收执法资格证书,税务干部应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办事。另一方面,应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每个税务干部严格执行好税收法律程序,做到依法征税,依率计征,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税务机关要经常到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领导送税收法律的书籍,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税务机关在征管中的所遇到的难题,共同治理税收执法环境。
3、培养构建和谐新型的征纳关系。一是要按照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重在提请,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加强税法宣传,为企业提供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以创新服务方式为着力点,大力开展“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进一步拉近征纳双方距离,使对企业的税收管理更具人性化,征纳环境更加宽松和谐。二是建立征纳双方平等关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由原来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转变为税务机关视纳税人为“上帝”的观念,建立公平、秩序、民主、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三是税收定额公平合理.,税务管理员要经常深入辖区进行税源调查,准确掌握不同行业及同种行业经营状况不同纳税户的情况,要切实做到税收定额合理,深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括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推进税收诚信建设。
总之,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即:优化纳税服务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一项措施,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地税部门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要在强化税收执法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2全文查看当前,地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提出的“海西建设,**先行”的工作主线,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步伐。随着地税部门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边远山区通过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基层税务分局(所)进行合并办公,解决了征管费用大,人员少的矛盾。同时税务部门推行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税收征缴方式步入了无纸化、电子
化阶段。广大纳税人将告别现金缴税带来的麻烦与不便,接受电子缴税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不仅提高纳税申报率,而且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但也要清楚地看到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优化纳税服务理念创新不够。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习惯于老一套,从省局到市局对纳税服务都有相应的规定,税务人员习惯于按照上级的规定办事,在心中成为固定式的服务理念,更看不到优化纳税有什么创新和推广。二是纳税服务机构还不够健全。近来,由于基层征管范围调整,几个乡镇的税务机构合置办公,一些小乡镇的所在地没有设置税务分局(所)的办公地点,纳税人要办理涉税事项要到其他乡镇的税务分局很不方便。三是纳税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目前,办税服务厅存在二种倾向,一种是在县城或开发区的办税服务厅投入资金比较大,装修也比较豪华,环境优美;而另一种是税收不多的小乡镇,有的没有办税服务厅,有的虽然有办税服务厅,但条件比较差,基本保持机构分设时的样子,没有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装修,有等待观望的情况,考虑如何被取谛的问题。
(二)税收执法者措施不够有力。由于新《征管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出台后,税收法律条文很明确,为税收执法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存在主要问题是税收执法机关和税收执法者,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税收法制机构不够健全。长期以来,地税部门没有设置税收法制机构,一些偷逃税案件要通过地方的公检法部门才能够解决,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够协调,各考虑各的工作,甚至互相扯皮的现象依然存在。县级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中,法规股与征管股合并为征管法规股,由于征管工作比较多,人员少,平时只注意征管工作,而忽视法规工作,一些涉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难以落实,几呼是空白。二是税务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一方面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较差,不懂税收法律程序,对一些税收违法案件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一些税务干部确实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收“人情税”、“关系税”、“暗箱”操作等等。所有这些,不仅严重违背税收法律的规定,而且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的进度。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预。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引进项目,为开发商减税免税的照顾给予说情,还有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名誉上是按照《征管法》规定,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而事实上,仍有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和领导打着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干预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致使税务机关感到难甚。
(三)构建和谐社会征纳关系存在的问题。一是税收宣传力度不够,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时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能利用多种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些纳税人对纳税事项不清楚,加上税务人员税收业务水平低,对纳税人的纳税咨询解释不够明确,造成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有看法,影响到征纳关系。二是不能平等相待。多年来,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偏重于税收管理和税收执法,有的税务干部不是把纳税人看作是“上帝”摆在重要的位置来看待,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不平等关系,总认为纳税人就要服从我,甚至大呼小叫,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而呼略了如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于纳税人的经济增长点。三是税收定额不够合理。一方面税务机关缺乏对行业的调查,没有很好地掌握纳税户的经营情况,存在着税收定额不够准确,致使纳税户难以接受的情况。另一方面,极少数税务干部存在收“人情税”、“关系税”的情况,在税收定额时给予相应的照顾,纳税户之间进行税收定额比较时,定额高的纳税户就会有意见,对税务机关产生偏见,所有这些都会影响征纳关系。
二、解决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中存在问题的途径
税务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中,应更新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公平、公正和依法治税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关键。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是征纳关系的重要基础。
1、建立优化纳税服务体系。一是更新纳税服务观念。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积极倡导文明服务,深化和扩展全程服务内容,并按照“一窗式”服务要求,整合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精简各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必须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意识,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把税收服务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主动上门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事项的辅导。二是基层单位要健全纳税机构。特别是征管范围调整后,一些乡镇没有设置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的办公地点时,应在这些乡镇设置纳税点,定期办理涉税事项,给纳税人以方便。三是营造纳税环境。对条
件较差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应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装修,改善办税环境,购置纳税服务设施,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四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首先,要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税收业务、电脑技能、税收法规的培训,同时加强不同系列岗位间业务的交流辅导,促使原来技能单一型干部向全能型转变。其次,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纳税服务,重点是在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突破,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2、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税务司法机构。县级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中,应成立税务司法分局,分局内设3个股,即:税务公安股、税务检察股、税务法庭股,履行地方公、检、法同等执法权,强化税收执法刚性,其主要职能是侦查、制止和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维护税法尊严与税收秩序,保证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护税务机关的财产和税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县局法规股应从征管股中分离出来,独立成立税收法规股,确保税收法规能够顺利地贯彻执行。二是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制观念。一方面正确执法、依法治税是每个税务干部的基本职责。要加强对税务干部税收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使每个税务干部具有合格以上相应级别的税收执法资格证书,税务干部应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办事。另一方面,应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每个税务干部严格执行好税收法律程序,做到依法征税,依率计征,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税务机关要经常到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领导送税收法律的书籍,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税务机关在征管中的所遇到的难题,共同治理税收执法环境。
3、培养构建和谐新型的征纳关系。一是要按照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重在提请,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加强税法宣传,为企业提供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事宜,以创新服务方式为着力点,大力开展“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进一步拉近征纳双方距离,使对企业的税收管理更具人性化,征纳环境更加宽松和谐。二是建立征纳双方平等关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由原来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转变为税务机关视纳税人为“上帝”的观念,建立公平、秩序、民主、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三是税收定额公平合理.,税务管理员要经常深入辖区进行税源调查,准确掌握不同行业及同种行业经营状况不同纳税户的情况,要切实做到税收定额合理,深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括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推进税收诚信建设。
总之,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即:优化纳税服务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一项措施,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地税部门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要在强化税收执法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努力营造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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