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新世纪、新阶段,我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阅读
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之我见
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土地、矿产等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大职责。国土资源工作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治社会大局的稳定息息相关。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宏伟目标,并把社会更加和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之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去年以来,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改革完善土地制度,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对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仔细分析起来,还存在以下问题及薄弱环节:
一、国土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的有效和可持续供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土地及矿产资源都是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土地对国家、政党来说是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历史上经常成为政权更替的因素。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简单的生计、就业问题。一旦农民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活无着落,就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将无从谈起。我县的耕地保护形势已相当严峻,我县现有耕地面积479033.9亩,人平耕地面积0.88亩,低于全国水平,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粮食安全警戒线——人平耕地0.8亩仅一步之差,人地矛盾相当突出。并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占耕地将不可避免,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人地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届时,粮食安全将受到严重挑战。矿产资源大都是耗竭性、不可再生资源。我国的人均资源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下半年以来,煤电油运的持续紧张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资源紧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资源约束矛盾是我国目前甚至更长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在资源紧缺的同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又非常突出,我县矿山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生产技术落后,矿山企业的开采回收率极低,并且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优弃劣现象普遍,矿产资源浪费严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非法矿山乱采滥挖,造成矿产资源的大量破坏和浪费。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已刻不容缓。
二、因土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各类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
据有关资料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土地纠纷主要有因征地引起的纠纷和土地权属纠纷。征地引起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征地补偿不到位所引起的。土地权属纠纷则大都是因权属不清、界线不明、政策体制变更和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土地权属纠纷取证比较难,再加上巨大的利益冲突,争执双方互不相让,致使较多土地权属纠纷悬而未决,难以调处。因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纠纷则集中体现在采矿主与当地人民群众的矛盾,因采矿引发地质灾害、地下水流失、环境污染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这些纠纷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
三、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还有待加强
近几年来在国土资源市场建设上做了许多卓越有成效的工作,但国土资源市场的体制尚不健全,特别是矿业权市场建设还相当落后,市场主体不能够平等地获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有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原则,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特别是矿业权的获取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国有性质。资源收益的分配方式不合理,有违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有待加强
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造成的损失往往十分巨大,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区,目前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1个,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地质防灾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群测群防体系不够完善;防灾措施难以落实到位;没有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底数不清;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不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引发矿山地质灾害问题突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各级各部门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努力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国土资源保护
(一)、始终高举“耕保”这面旗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二是要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12全文查看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三是要坚决贯彻执行耕地的“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四是要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五是要在耕地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同时保证耕地质
量不降低。
(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矿,整顿好矿业秩序。良好的矿业秩序既能保证矿产资源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又能有效克服乱采滥挖造成的资源浪费。二是要加强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按规划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是要促使矿山企业走集团化、公司化发展道路,针对我县矿山企业规模偏小的现状要努力促使矿山企业强强联合,实行集团化、公司化管理,以此来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矿山企业的开采回收率,降低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加强征地管理。当前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要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合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坚决维护农民权益,使农民集体土地转用或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真正分享城镇化、工业化的成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另外还要鼓励农民将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到有长期稳定收入的投资项目中去。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要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各项基础工作;要层层落实地质防灾责任和措施;要加快开征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备用金,治理矿区地质灾害。
(三)、加强信访工作。对各类信访问题要及时予以答复,能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解决,给上访者以满意的答复,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四)、积极调处各类纠纷。对因土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纠纷能独立解决的,要独立解决,不能独立解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土地权属明晰,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市场,在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经济社会环境,使市场主体能平等地获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获取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特别是矿业权市场建设要有新突破,要依法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益,在市场主体获取矿业权的同时,要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国有性质,提高市场主体获取矿业权的成本,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另外还要调整好资源收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关系。
总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消除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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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土地、矿产等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大职责。国土资源工作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治社会大局的稳定息息相关。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宏伟目标,并把社会更加和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之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去年以来,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改革完善土地制度,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对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仔细分析起来,还存在以下问题及薄弱环节:
一、国土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的有效和可持续供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土地及矿产资源都是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土地对国家、政党来说是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历史上经常成为政权更替的因素。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简单的生计、就业问题。一旦农民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活无着落,就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将无从谈起。我县的耕地保护形势已相当严峻,我县现有耕地面积479033.9亩,人平耕地面积0.88亩,低于全国水平,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粮食安全警戒线——人平耕地0.8亩仅一步之差,人地矛盾相当突出。并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占耕地将不可避免,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人地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届时,粮食安全将受到严重挑战。矿产资源大都是耗竭性、不可再生资源。我国的人均资源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下半年以来,煤电油运的持续紧张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资源紧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资源约束矛盾是我国目前甚至更长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在资源紧缺的同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又非常突出,我县矿山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生产技术落后,矿山企业的开采回收率极低,并且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优弃劣现象普遍,矿产资源浪费严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非法矿山乱采滥挖,造成矿产资源的大量破坏和浪费。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已刻不容缓。
二、因土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各类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
据有关资料显示: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土地纠纷主要有因征地引起的纠纷和土地权属纠纷。征地引起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征地补偿不到位所引起的。土地权属纠纷则大都是因权属不清、界线不明、政策体制变更和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土地权属纠纷取证比较难,再加上巨大的利益冲突,争执双方互不相让,致使较多土地权属纠纷悬而未决,难以调处。因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纠纷则集中体现在采矿主与当地人民群众的矛盾,因采矿引发地质灾害、地下水流失、环境污染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这些纠纷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
三、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还有待加强
近几年来在国土资源市场建设上做了许多卓越有成效的工作,但国土资源市场的体制尚不健全,特别是矿业权市场建设还相当落后,市场主体不能够平等地获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有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原则,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特别是矿业权的获取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国有性质。资源收益的分配方式不合理,有违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有待加强
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造成的损失往往十分巨大,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区,目前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1个,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地质防灾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群测群防体系不够完善;防灾措施难以落实到位;没有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底数不清;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不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引发矿山地质灾害问题突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各级各部门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努力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国土资源保护
(一)、始终高举“耕保”这面旗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二是要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三是要坚决贯彻执行耕地的“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四是要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五是要在耕地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同时保证耕地质
量不降低。
(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矿,整顿好矿业秩序。良好的矿业秩序既能保证矿产资源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又能有效克服乱采滥挖造成的资源浪费。二是要加强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按规划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是要促使矿山企业走集团化、公司化发展道路,针对我县矿山企业规模偏小的现状要努力促使矿山企业强强联合,实行集团化、公司化管理,以此来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矿山企业的开采回收率,降低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加强征地管理。当前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要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合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坚决维护农民权益,使农民集体土地转用或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真正分享城镇化、工业化的成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另外还要鼓励农民将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到有长期稳定收入的投资项目中去。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要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各项基础工作;要层层落实地质防灾责任和措施;要加快开征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备用金,治理矿区地质灾害。
(三)、加强信访工作。对各类信访问题要及时予以答复,能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解决,给上访者以满意的答复,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四)、积极调处各类纠纷。对因土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引起的纠纷能独立解决的,要独立解决,不能独立解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土地权属明晰,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市场,在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经济社会环境,使市场主体能平等地获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获取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特别是矿业权市场建设要有新突破,要依法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益,在市场主体获取矿业权的同时,要充分体现矿产资源的国有性质,提高市场主体获取矿业权的成本,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另外还要调整好资源收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关系。
总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消除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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