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面试笔试简历简介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

11月26日 编辑 fanwen51.com

[六项条款仍存争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引起各方广泛关注,其中诸多具有争议性的条款在数天里成为员工、单位、专家热议的焦点。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发现,绝大部分员工、单位、专家认为条例...+阅读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党世强

序 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关系也逐步实现了市场化。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成了社会生活中频繁发生的现象。相应地,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件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占了很大比例,其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一项特色制度,一方面作为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权益的附随保障机制之一,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关于这一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着诸多问题,《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劳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新的修正与完善,但不可否认有些条款仍然存在着诸多缺陷或是不足。同时对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理解在理论界及其司法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中,笔者将以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探悉为起点,深入分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力图更全面、更准确的对这一法律制度作出新的界定,并以此为前提和出发点,以全新的视角对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立法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做出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与建议,以期对经济补偿金这一法律制度走向完善有所助益。

一、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此从对经济补偿金的不同称谓中便可以反映出来。在《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前经济补偿金又被称作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补偿金)。《劳动法》将其命名为经济补偿,此后我国法律法规一直沿用此名,学界则多称其为经济补偿金,也有学者称其为辞退金。②国外主要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他们称之为失业补偿或解 雇 费(unemployment pensation)。一般来讲,经济补偿金是在不可归责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尤其是经济性裁员时,或者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争议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历来在学术界倍受争议,对此主要有三种学说劳动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③下文将对其逐一展开论述。

1、劳动贡献补偿说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偿,即劳动贡献补偿说。该学说认为,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物质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劳动部颁发的文件采用的就是这种学说。④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劳动内容和成果,不仅成为了当时公司业绩的一部分,而且为公司将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基数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即劳动者连续不断工作的时间,由此看来,劳动贡献补偿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该学说无法解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贡献已经通过支付工资、奖金、分发福利、晋升职务等形式得到了补偿为何劳动合同终止时还要再次进行补偿,同时由于工资制度被公认为是对劳动者既付的劳动力和已取得劳动成果的事后补偿,将经济补偿金视为对过去劳动成果的补偿,无疑会使经济补偿金成为工资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补偿金因此也会失去独立存在的理由。笔者认为,首先,若依劳动贡献补偿说,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发展积累曾做出过贡献,获取经济补偿金的机会和比例应该时均等的,而我国关于经济补偿金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从《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适用条件还是《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给付条件来看,只有满足相应条件的劳动者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即经济补偿金并不具有普惠性质。由此可见,劳动贡献补偿说与我国的现行立法之间存在着矛盾。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确立劳动关系时所约定的工资报酬是根据供求现状、劳动者自身素质、企业经营状况及文化等因素确定的,是双方博弈后,在自主意思支配下进行等价交换的产物。若采纳劳动关系终止时给予普惠待遇的贡献补偿说,将导致利益调整的倾向性偏差过大,不仅不能达到实质公平的目的,且使用人单位的负担过重,不利于用人单位积累资金、发展壮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

综合来看,将经济补偿金定位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贡献积累补偿的观点只是一种理想的假设,是不现实的。

2、违约金说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违约金【案例】:小王于2006年6月份入职北京一软件公司,软件公司与小王签订了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为人民币3000元,合同期限自2006年 6...

合同法中违约金的若干问题一、违约金的概念、分类和特征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当事人人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违约金分类,依据产生的根据不同,违约金可...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时间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备受争议。目前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极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点,因此,新法在第五章中整整用了...

合同法违约金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集体合同法律规定集体合同法律规定 「集体合同有关规定」目前,有关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律基础已初步形成。198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

《劳动合同法》两周年“拷”之焦点论战编者按 《劳动合同法》在其制定的过程中就充满了争论,在经过反复商讨和修改后,终于自2008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至今已走过两年多历程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如何?其对经济社会的...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及起算时间关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是不是说赔偿金的计算就是在原有经济补偿的标准上的二倍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粤高法发[2008]13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