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司法局组织结构:
(一) 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管理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监督律师、公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二) 政工科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工作;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正员的职称评审审查工作;协助乡镇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股(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专业函授、法律专业自考的有关组织工作;承担依法治县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管理股 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承办司法助理员、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中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公证律师法律援管理股(对外称歙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县公证机关、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机构设立、登记、年检注册的审查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公证机关业务活动和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的审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公证员、律师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各协会等 社团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法律援助的工作规定、办法,办理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