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下简称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阅读
文章标题:如何实现基层协会工作的新突破
杨刚
[摘要]计划生育协会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新问题,拓展新经验,开拓新思路,解决新矛盾,力求有新的突破。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心下移,更多地利用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
[关键词]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协会;以人为本
[作者单位
]杨刚,大竹县计划生育局四川大竹635100
姜春云在全国省级计生协会长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计生协会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绝不能固守过去的老观念,沿袭过去的老思路,必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新问题,拓展新经验,开拓新思路,解决新矛盾,力求有新的突破。”基层计生协会,特别是乡、村一级计生协会,要如何才能实现工作的新突破?笔者以为重在三抓,即:抓整建,抓定位,抓创新。
一、机构抓整建,激发基层协会内部活力。
大竹县计划生育协会自80年代初建立以来,在计生工作中发挥了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普及婚育科学知识,控制人口增长,推动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已成为计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面对新的形势,计生协会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旧的组织形式,旧的职能,活动制度及工作方法等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会门坎过低。按协会章程:“凡属公民,承认协会章程、拥护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愿意和支持实行计划生育,志愿参加协会的组织和活动的,由本人申请,会员介绍,基层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协会会员。”实际情况是,不少基层协会在发展会员时,并没严格遵守“本人申请,会员介绍”这一程序。
结果会员队伍虽然壮大了,但却由于过多过滥,使会员没有了荣誉感,也没了责任心,导致整体素质下降。
2.协会章程对会员的职能要求过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是计生协会的基本职能。但具体到基层协会,具体到广大基层协会会员头上,协会的这种职能就成为了一个跳起来也摸不着的金苹果。其结果是使会员的服务热情降低,五项职能一项也难以落
到实处。
3.机构人员不专。建立一个机构,办事是第一要务。但在乡(镇)村(居)一级协会,由于会长、副会长一般都由乡村实职领导兼任,会长不驻会,理事不理事,致使这些协会不可避免成了点缀。它实际只存在于乡村计生办的名册里,统计报表里、经验文章里。
大竹县基层协会自1999年以来开展整建工作的实践表明,农村基层协会组织存在的种种问题,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整建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而整建的重点则应放在“三优化”上,即:
组织形式的优化。就是适应城乡基层体制的改革,相应地调整基层协会的规模和设置,在村(居)协会,按地域或专业划分会员小组,在流动人口密集地特别是集贸市场建立协会组织,保证凡是人群密集的地方,都能见到计生协会的组织在活动。
领导力量的优化。凡成功的非政府组织,总是有一个高素质并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这项工作首先要选配能胜任新职能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小组长,并设立专任协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处理协会日常工作。乡级可设专任计生协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一名,将计生协会工作作为其第一要务。村级则可由一名村副主任或村专干兼任,规定其每年必须有多少时间用于计生协会工作。
会员队伍的优化。这项工作首先要加高入会门坎,将会员总量控制在一个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数量内,在吸收“五老”加入协会的同时,还必须重视吸收有知识、
有专长、有奉献精神的年轻会员,以提高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职能抓定位,让基层计生协会真正成为鸟儿的翅膀。
基层计生协会作为协助政府做好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与政府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常被人们形象地喻之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基层计生协会真正成为计生工作中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当翅膀而不是做尾巴,就得让作为“为政府当好助手,在群众工作中唱主角”的基层计生协会站到合适的位置上。
1、因会设事,让乡村两级基层协会各专一事。基层协会担负着“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对乡村两级基层计生协会,在落实五项职能时,切不可求全责备,面面俱到,而应依其力所能及,因会设事,使之胜任愉快。具体言之,乡级计生协会在落实五项职能时,重点应放在宣传和“三生”服务上;村级协会重点应放在服务和监督上。
2、在村民自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推行村(居)民自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改变过去县乡代替村级包揽一切事务的做法,在工作上让村级享有充分的权力,这是一种更多地利用法律手段的管理体制。村级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具体体现在两项任务上:一是及时准确地向基层政府、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有关信息;二是在自治组织权限范围内参与民主管理活动。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12全文查看督权等“四权”的落实工作。可通过成立维权小组,组织村民参与《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订,协助村委会与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定期召开“民主听证会”等事务进行落实。
3、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
协会中的“五老”及广大会员为社会公益事业完全做
无私的奉献是不切实际的,特别是在农村。因此必须建
立
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会员的工作积极
性、主动性。
三、工作抓开拓,充分发挥协会会员在
“政策推动”中的先锋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心下移,创立新机制,更多
地利用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是今后计生工作的方
向。作为基层协会会员,应当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
1、充分发挥在“政策推动”中的监督作用。当前
农村,随着计生工作基础不断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
高,群众的生育观念已从根本上得到了转变,但在一些
地方,瞒漏报计划外生育,性别比失调、出生缺陷率
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混乱等现象仍然。落实基层协
会会员特别是村协会会员的监督权,在此就显出了更加
重要的意义。基层协会会员的“监督”职能,一方面,
可通过在村务公开栏上重点公开生育政策、奖惩政策、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有关“七个不准”规定以及公
开办事程序等进行落实;另一方面,可将他们调查掌握
的情况按程序直接向上一级反映。
2、充分发挥在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中的模范
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经常性的工
作机制,工作重心由乡镇下移到村,是“三为主”的
需要,而村计生协会会员的模范作用也必将凸显出来。
在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计生协会会员要
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不断拓展和丰富宣传教育的
内容、形式、手段,积极推行平等式、参与式、互动
式、交流式的宣传教育方法,为育龄妇女提供更有针对
性、实用性、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宣传教育服务。就
当前而言,要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
传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人人皆知。
在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中,要根据形势的变化,真正
把工作重点转到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转到围
绕少生优生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优质服务上来,把优
质服务贯穿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要在“三结合”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
发挥好“中心户”的作用。村级是开展“婚育新风进
万家”活动的关键环节。计划生育“三结合”的立足
点在计生户家庭的全面建设和对计生户在生产、生活、
生育方面全方位的服务。计划生育中心户,是实现农村
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
“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
转变”的有效途径。协会会员应该充分发挥“中心户”
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心户的活动概括起来为“五参与、五监督和十
上门服务”。即:参与生育计划和独生子女证的发放;
参与育妇孕情、环情检查;参与新婚登记前有关情况的
摸底;参与申请生育对象情况的核实;参与“三结合”
工作的开展。监督本村生育计划证的发放;监督计划生
育政策的落实;监督党员干部及亲属带头执行计划生育
情况;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文明
执法;督促节育措施以及出生人口统计的落实。未婚青
年订婚时上门,宣传婚姻法,防止早婚;新婚夫妇结婚
时上门,动员男女双方参加新婚学校学习,及时办理结
婚证和生育计划证;育龄夫妇领取《生育计划证》时
上门,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妇女怀孕时
上门,宣传孕期保健常识,做好孕情登记和服务;生育
孩子后上门,宣传避孕节育和计生保险;落实节育措施
后上门,保证查环查孕不漏人;联系户生产生活有困难
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
《如何实现基层协会工作的新突破》12全文查看文章标题:如何实现基层协会工作的新突破
杨刚
[摘要]计划生育协会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新问题,拓展新经验,开拓新思路,解决新矛盾,力求有新的突破。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心下移,更多地利用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
[关键词]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协会;以人为本
[作者单位
]杨刚,大竹县计划生育局四川大竹635100
姜春云在全国省级计生协会长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计生协会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绝不能固守过去的老观念,沿袭过去的老思路,必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新问题,拓展新经验,开拓新思路,解决新矛盾,力求有新的突破。”基层计生协会,特别是乡、村一级计生协会,要如何才能实现工作的新突破?笔者以为重在三抓,即:抓整建,抓定位,抓创新。
一、机构抓整建,激发基层协会内部活力。
大竹县计划生育协会自80年代初建立以来,在计生工作中发挥了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普及婚育科学知识,控制人口增长,推动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已成为计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面对新的形势,计生协会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旧的组织形式,旧的职能,活动制度及工作方法等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会门坎过低。按协会章程:“凡属公民,承认协会章程、拥护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愿意和支持实行计划生育,志愿参加协会的组织和活动的,由本人申请,会员介绍,基层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协会会员。”实际情况是,不少基层协会在发展会员时,并没严格遵守“本人申请,会员介绍”这一程序。
结果会员队伍虽然壮大了,但却由于过多过滥,使会员没有了荣誉感,也没了责任心,导致整体素质下降。
2.协会章程对会员的职能要求过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是计生协会的基本职能。但具体到基层协会,具体到广大基层协会会员头上,协会的这种职能就成为了一个跳起来也摸不着的金苹果。其结果是使会员的服务热情降低,五项职能一项也难以落
到实处。
3.机构人员不专。建立一个机构,办事是第一要务。但在乡(镇)村(居)一级协会,由于会长、副会长一般都由乡村实职领导兼任,会长不驻会,理事不理事,致使这些协会不可避免成了点缀。它实际只存在于乡村计生办的名册里,统计报表里、经验文章里。
大竹县基层协会自1999年以来开展整建工作的实践表明,农村基层协会组织存在的种种问题,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整建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而整建的重点则应放在“三优化”上,即:
组织形式的优化。就是适应城乡基层体制的改革,相应地调整基层协会的规模和设置,在村(居)协会,按地域或专业划分会员小组,在流动人口密集地特别是集贸市场建立协会组织,保证凡是人群密集的地方,都能见到计生协会的组织在活动。
领导力量的优化。凡成功的非政府组织,总是有一个高素质并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这项工作首先要选配能胜任新职能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小组长,并设立专任协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处理协会日常工作。乡级可设专任计生协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一名,将计生协会工作作为其第一要务。村级则可由一名村副主任或村专干兼任,规定其每年必须有多少时间用于计生协会工作。
会员队伍的优化。这项工作首先要加高入会门坎,将会员总量控制在一个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数量内,在吸收“五老”加入协会的同时,还必须重视吸收有知识、
有专长、有奉献精神的年轻会员,以提高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职能抓定位,让基层计生协会真正成为鸟儿的翅膀。
基层计生协会作为协助政府做好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与政府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常被人们形象地喻之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基层计生协会真正成为计生工作中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当翅膀而不是做尾巴,就得让作为“为政府当好助手,在群众工作中唱主角”的基层计生协会站到合适的位置上。
1、因会设事,让乡村两级基层协会各专一事。基层协会担负着“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对乡村两级基层计生协会,在落实五项职能时,切不可求全责备,面面俱到,而应依其力所能及,因会设事,使之胜任愉快。具体言之,乡级计生协会在落实五项职能时,重点应放在宣传和“三生”服务上;村级协会重点应放在服务和监督上。
2、在村民自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推行村(居)民自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改变过去县乡代替村级包揽一切事务的做法,在工作上让村级享有充分的权力,这是一种更多地利用法律手段的管理体制。村级计生协会的骨干作用具体体现在两项任务上:一是及时准确地向基层政府、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有关信息;二是在自治组织权限范围内参与民主管理活动。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四权”的落实工作。可通过成立维权小组,组织村民参与《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订,协助村委会与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定期召开“民主听证会”等事务进行落实。
3、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
协会中的“五老”及广大会员为社会公益事业完全做
无私的奉献是不切实际的,特别是在农村。因此必须建
立
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会员的工作积极
性、主动性。
三、工作抓开拓,充分发挥协会会员在
“政策推动”中的先锋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心下移,创立新机制,更多
地利用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是今后计生工作的方
向。作为基层协会会员,应当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
1、充分发挥在“政策推动”中的监督作用。当前
农村,随着计生工作基础不断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
高,群众的生育观念已从根本上得到了转变,但在一些
地方,瞒漏报计划外生育,性别比失调、出生缺陷率
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混乱等现象仍然。落实基层协
会会员特别是村协会会员的监督权,在此就显出了更加
重要的意义。基层协会会员的“监督”职能,一方面,
可通过在村务公开栏上重点公开生育政策、奖惩政策、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有关“七个不准”规定以及公
开办事程序等进行落实;另一方面,可将他们调查掌握
的情况按程序直接向上一级反映。
2、充分发挥在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中的模范
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经常性的工
作机制,工作重心由乡镇下移到村,是“三为主”的
需要,而村计生协会会员的模范作用也必将凸显出来。
在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计生协会会员要
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不断拓展和丰富宣传教育的
内容、形式、手段,积极推行平等式、参与式、互动
式、交流式的宣传教育方法,为育龄妇女提供更有针对
性、实用性、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宣传教育服务。就
当前而言,要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
传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人人皆知。
在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中,要根据形势的变化,真正
把工作重点转到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转到围
绕少生优生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优质服务上来,把优
质服务贯穿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要在“三结合”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
发挥好“中心户”的作用。村级是开展“婚育新风进
万家”活动的关键环节。计划生育“三结合”的立足
点在计生户家庭的全面建设和对计生户在生产、生活、
生育方面全方位的服务。计划生育中心户,是实现农村
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
“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
转变”的有效途径。协会会员应该充分发挥“中心户”
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心户的活动概括起来为“五参与、五监督和十
上门服务”。即:参与生育计划和独生子女证的发放;
参与育妇孕情、环情检查;参与新婚登记前有关情况的
摸底;参与申请生育对象情况的核实;参与“三结合”
工作的开展。监督本村生育计划证的发放;监督计划生
育政策的落实;监督党员干部及亲属带头执行计划生育
情况;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文明
执法;督促节育措施以及出生人口统计的落实。未婚青
年订婚时上门,宣传婚姻法,防止早婚;新婚夫妇结婚
时上门,动员男女双方参加新婚学校学习,及时办理结
婚证和生育计划证;育龄夫妇领取《生育计划证》时
上门,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妇女怀孕时
上门,宣传孕期保健常识,做好孕情登记和服务;生育
孩子后上门,宣传避孕节育和计生保险;落实节育措施
后上门,保证查环查孕不漏人;联系户生产生活有困难
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
《如何实现基层协会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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