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广告法禁词及替代词参考汇总]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venusni 有关新广告法禁词及替代词 序号类别 此汇总表仅供参考,更多词汇由修改负责人根 1 与“最”有关 2 与“一”有关 3 与“级/极/绝”...+阅读
1、说明书,不是广告,不适用广告法。广告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意思。
2、不同的说明书对应不同的法律法规。比如药品的说明书,由《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约束。
3、《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章 药品说明书
第九条 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第十条 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 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
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需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结果等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
第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获准修改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改的内容立即通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其他部门,并按要求及时使用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标签。
第十四条 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生产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应当在说明书中醒目标示。
延伸阅读:
新广告法中的极限词使用不可以用拼音代替汉字进行虚假宣传。 根据《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
如何查找自己的宝贝哪个词汇是广告法此次公告中的高危禁用词广告法用词规范: (一)标题通用类: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
新修订的广告法对房地产广告有哪些规定30分钟到国贸”“买房子送户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30日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从明年2月1日起,含有这类表述的房地产广告都将被视为违规。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