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复核的主要内容为:
(1)承包工程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
(2)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
(3)计日工单价等。
(4)规费和税金的计取等。
2.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和备查
(1)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2)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3.招标控制价的投诉与处理
(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2)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