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的范围和内容: 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洞、隧道、路线交叉、防护设施、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收费设施控设施、服务设施和房屋设施)的养护与维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采取正确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期限,保持公路及沿线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维修损坏的路产,达到行车安全、舒适、畅通,以提高公路的运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技术措施将遵循以下原则:
(1)调查研究原则,针对公路病害及车辆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后果,认真调查分析采取正确、有效、先进、经济的预防和修复措施。
(2)科技创新原则。尽量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多做技术分析和经济比较,把科学养路与提高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3)协调发展原则。重视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搞好公路绿化、美化,便之与路旁景观相协调,以防止污染,保护环境,治理水土流失,实现"畅、洁、绿、美"。
(4) 养护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挪用、占用或截留。
(5)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时,先行关闭交通,设置明显的绕行标志,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并迅速报告省厅公路局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难以及时修复时,应向沿线人民政府汇报,组织各方面力量抢修,并视情况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管理机构和职责 为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高速公路动态信息,进一步提升公路养护质量,本着“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公路养护管理上实行养护所、公司公路养护领导小组两级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所是一级巡视养护管理单位,负责本管段路况的巡视与检查工作,每日坚持上下午巡视两次,特殊气候条件下,加大巡视力度.巡视中应加强对养护保洁工,养护维修现场和维修质量的管理,对于丢失和损坏的路产,及时通知公司公路养护领导小组。
(2)公司公路养护领导小组是二级巡视养护管理单位,负责本公司管段的路况巡视检查工作,每周巡视检查一次,巡视中对发现和存在隐患的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下发养护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养护所(队)限期完成.对于不按期完成或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公司养护管理服务规范对养护所(队)和有关责任单位直接进行处罚。 巡视内容包括:公路日常保洁,路面病害状况,公路畅通情况,桥涵技术状况(特别是危桥涵),沿线设施损坏(丢失)情况,作业现场的布置管理情况,养护生产设备的合理使用情况等。 养护工程管理制度
(1) 对于小修保养工程将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中修、大修工程我公司将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勘测设施单位编制完备的勘察设计文件,对技术很复杂的工程,我公司将会对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中修、大修工程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养护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公路路况登记、工程检查与验收、公路定期检查、建立路面和桥梁数据库、质量评定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我公司将会逐步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按国家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养护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养护质量定期检查、评定制度,逐步实行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技术管理。 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我公司对养护机械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对机械设备的配置、使用、维修、更新、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建立严格的机械设备单机(车)核算制、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设立齐全、规范的标志和标线等沿线设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2) 加强养护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道路及其沿线设施的损坏情况,认真做好维修恢复工作。
(3) 及时清扫路面,保持道路清洁,做好排火设施的检查和维修,防止水毁灾害,并且排水不会冲毁农田或其它建筑物,不污染环境。
(4) 养护工程施工和养护作业将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齐全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和行车安全。
(5)及时排除由自然灾害、异常气候、丢弃或堆积物等所造成的交通障碍及行车不安全因素,维护道路畅通。
(6) 雨、冬季应及早做好防洪、防汛、防冻、防滑养护器材的保障工作。雨天坚持昼夜巡路,及时收集提供交通管制信息。 绿化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绿化应本着"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绿美结合,注重效益,栽管并重"的原则,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