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权益的维护方法 1.自卫 2.协商、和解 3.调解与仲裁 4.诉讼
(二)特殊权益的维护方法 1.陈述和申辩 2.申诉 3.司法诉讼大学生权益维护无论是对大学生个人、学校、还是社会乃至国家都具有着积极的意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二)有利于为大学生成才做好保障
(三)有利于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四)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最重要的便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思想上增强维权意识,并要在现实行动中切实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当代大学生权益受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社会实践中的权益受损,二是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受损。首先来看前者,大学生为了勤工俭学,纷纷到社会上参加社会实践。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但是由于大学生的社会阅历不深,很多是付出了劳动力却拿不到丝毫报酬,对此本人建议应当签订临时合同。 虽然大学生勤工助学不属《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范畴,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勤工助学者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打工可以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临时用工协议,有效地保护大学生打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择业的毕业生而言,更应该提高警惕,防范求职陷阱。 很多单位打着招聘的幌子,非法敛财、盗取信息、骗取劳动力等。因此,学生在谋职的过程中,一定要客观冷静,了解清楚招聘职位的相关要求,并到招人单位进行内部了解。在签订协议书时务必要看清合同条款,并要索取劳动合同的样本或复印件。如果发现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和工商执法部门寻求援助以切实维护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大学生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等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大学生应尽量通过学校的勤工助学组织寻找打工机会。如果通过直接和企业达成劳动关系的途径打工的大学生,打工前一定要花些时间和精力弄清雇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工作的具体内容,比如说,他们是否有工商,税务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场所,招工单位是否有招工权。 要记清营业单位的详细地址和法人代表的姓名,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在司法解决的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
另外,大学生如果通过社会上的一些职业介绍中心找工作的话,一定要擦亮眼睛。一些所谓劳务中心根本不具备职业介绍资格,几个人租间屋子弄部电话就开张,有的还专门利用大学生急于勤工助学的心理,特意打出“急聘,周六、日”的招牌,专门招揽那些没有社会经验的大学生。 这类劳务中心毫无信誉可言,并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规定,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开办资金;
(3)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大学生如果通过社会上的一些职业介绍中心找工作的话,一定要看清职业介绍机构有无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有无职业资格证书。
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大学生们一定要按照有关法规签订合同,没有合同,也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 同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雇用劳动方,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时,应立即找专业人员比如律师去咨询,或向有关国家专门机构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自己的权益纠纷任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由于大学生一般都是利用平时空闲和假期打工,而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约束。在校生如在勤工助学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也不能定性为工伤,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最低工资标准来寻求自我保护。
如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1、首先必须学习法律,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2、履行法定义务,这是享受权利的前提
3、以适当方式行使权利,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在权利被侵犯时,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