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的附则]第二十五条 中国摄影家协会简称“中国摄协”。中国摄影家协会英文全称是CHINA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缩写为CPA。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首都北京。 第二十七条 本章...+阅读
**厂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协会是在厂工会领导下,由本厂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组成的,用以从事创作、交流和学习活动,以精神产品来为本厂、为社会服务的群众性业余学术团体。 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方向,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为方针,发挥美术、书法、摄影等形式的特点,服务于改革和生产经营工作,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积极的贡献。
协会通过培养、指导和团结本厂职工中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使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不断继承发展,在本厂逐步形成一支宏大的美术、书法摄影队伍。 协会积极参加市文化宫组织的有关活动,并与省市有关学术团体进行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交流。虚心地向有资历的前辈学习,并举办多种类型的展览。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上取得一定成绩的职工,均可成为厂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协会会员。
加入本协会者,须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由两名会员介绍,交1~2幅作品,由理事会讨论批准。入会者须交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填写一份会员申请表,发给会员证,每年缴纳会费伍元。 第二条参加厂两次或局、市、省一次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出者,也可申请入会。 第三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协会一切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对本会的建设提出批评、建议或意见。
第四条对爱好者中尚未具备入会条件者,经理事会同意,可吸收为会友,并可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第五条会员无故五次不参加活动或二年不缴会费者,作自动脱会(即除名)处理。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协会在厂工会领导下,接受市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协会及省市有关学术团体指导。 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一名正会长、和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若干名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任期为两年,届时改选。正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 第九条协会分设美术、书法、摄影三个小组,可分别开展活动。 第三章活动 第十条协会除在本厂活动外,应积极努力参加社会的有关活动。 第十一条协会的活动经费由厂工会适当拨给。 第十二条厂工会有权收藏或公置会员展出作品中的佳作。 第十三条以协会名义,通过合法途径销售的会员作品,除成本费外,作者本人应得其净收入的50%,30%交厂工会,20%归协会,以补充协会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