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一、总 则 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由公司配备的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等费用支出,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职责 (一)综合部 1、负责公司通讯工具的配置、管理...+阅读
这是本公司制度你可以参考下:
一、会议费管理
1、局组织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由各处室提出会议计划,局办公室会同局计财处进行审核,并提交局务会议审定后纳入机关年度预算。未列入预算,不允许支出。 2、各处室组织召开会议,应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标准,原则上会期不超过一天,并尽量使用局机关会议设施。若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出安排,应先报局办公室审定并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3、组织召开会议的部门要事先做好会议经费预算。经办人员要认真填写《杭州市级行政机关(市交通局)会议审批表》(附件1),一会一表一报,严格按规定办理预算审核、结报审批手续。 4、严格执行市财政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以控制会议经费支出。市财政规定的会议费综合定额为240元/人天,其中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150元/天、伙食补助费60元/天、其他费用30元/天。每次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内实报实销。 5、局综合性会议、培训由局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各处室牵头召开的会议、培训,费用预算总额超过1.5万的,由局办公室主持会务工作,相关处室配合。各单位驾驶员及会议召开地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6、会议组织召开部门不得列支与会议无关的各种费用。局办公室可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度会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现象进行提醒、纠正并建议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机关人员外出参加会议,费用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差旅费管理
1、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差旅费开支本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 2、差旅费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杭州地区出差不予报销伙食补助,公杂费补贴后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 3、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事前审核(报告)、事后审批(结算)的管理。经办人员应凭据出差有关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流程审批。 4、执行市财政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规范住宿费支出。市财政的住宿费限额为正局级按实报销,副局级按实报销(不含套间),处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每人每天20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出差时如遇同一性别单数的情况,则其中一人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400元。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负30%。 5、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考察不能凭旅游发票报销相关费用,如情况特殊,需说明原因并经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入帐手续。 6、出国境的差旅费按旅行社开具的票据报销,个人不得另行报销国内交通费、住宿费。 7、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在途期间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其他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业务招待费管理
1、局公务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招待私客、互请互吃;严禁以接待为名进行请客送礼、观光旅游以及组织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2、就餐地点规定:外省或上级来宾由局办公室负责招待,本地区兄弟单位或基层有关部门同志,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就餐,若确因工作需要宴请,要从紧控制标准。经办人员要根据来宾事由、级别、人数从严控制招待支出,原则上只允许到我局定点饭店就餐,如情况特殊需到非定点饭店就餐的,应事先说明原因并经局办公室批准。 3、就餐陪同人员规定:一般应采取业务对口、级别对等、尽量精简的原则安排陪同,或由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4、各处室安排的招待,需由经办人填写《局机关业务招待费审批表》(附件3),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到定点饭店安排就餐。对于紧急情况可事先安排接待,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5、局办公室按月汇总业务招待费的报销票据及结算清单,会同局计财处审核后,并经局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报销入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