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服管理规定]企业工服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工作服的发放 3.1工作服的制作...+阅读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释义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
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
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一、食品标识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的原因
食品标识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成分、特点、厂名、使用方法等的简要说明,是消费者选择、食用食品的依据。
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则第三条的规定: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我国原有食品标识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原规定无论从政策管理的理念上还是法规适用的范围上,都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
且由于过去体制上存在一些原因,质检、商检、卫生、工商都曾制定过内部标识管理的规章制度,法规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解读新法规修订的内容
新法规对原《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的主要部分进行的类划。
除附则外,分为总则(规定了引用法规,适用对象、管理机构),食品标注内容、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1.总则
总则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法律依据部分进行了修改。
在维持原规定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将食品标识的概念写入法规要求,并规定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能。
2.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标注内容中修订了对食品标识的规范化要求。
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采用自创名称标识的食品标签应按上述两条规定加注类属名称,采用模拟工艺制作的食品,包括动植体相似模拟、人造合成物模拟等应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素等字样。
我国是食品业生产加工大国,生产加工的门类十分繁杂,为达到宣传目的,食品名称上注以俗称的名、特产品不在少数。
对这类产品,一方面国家要加以规范化管理,以免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发生误解;另一方面也要对传统文化及创新工艺进行保护鼓励。
类(属)的规定要求即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化体现。
为增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追溯能力,标识内容中还特别规定食品标识应标注食品产地,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还要注明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
标识内容中增加的部分还有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在食品中使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甜味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必需标注具体名称、分类代码、用量等信息。
食品中含用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特定或不特定危害,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要在标识中以中文标识加以说明。
体现了国家管理机构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关注。
食品标识中对企业诚信宣传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得在食品说明中明示或暗示该食品可能具有某种药理作用、保健作用;不得以欺骗或误导的方式描述或介绍其生产的食品;不得变造、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产加工企业的身份标记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考虑到通用标识的相关要求,规定还特别指出食品标识中不得出现民族歧视、国家象征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禁止标注的内容。
3.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在出口食品大幅增长的同时,进境食品的上架率也逐年增加。
食品标识规定中对这种情况进行了适时变通,不再单纯规定食品标识只能以汉语或拼音的形式加以说明,增加了可同时使用中文、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的条款,但为方便我国消费者对食品标识的判读,其他非中文形式的标注必须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且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
食品标注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其包装分离,食品标识的最小单元应是食品销售中所能独立区别的最小单位。
这样,食品标注就可以产生与食品一一对应的身份关系,避免了因大包装的分离造成对食品性能判定的误解,尤其对有特殊食品需要的群体和对食品物理、化学、生物安全敏感的老人、儿童适用。
4.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由原规定的六大类9条扩展为14条,增加了《质量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三个法规的相关要求。
同时对违反上述标注内容、标注形式中新增的事关食品安全及源头追溯体制建设的相关要求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的补充规定。
通观《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的前提下出台的一部管理法规,是对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延伸和补充,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又一重要举措。
有利于我国食品标签标注的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和完善。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释义
延伸阅读:
供应商ppap管理规定供应商ppap管理规定 1 目的 确保供应商提交的生产件从试制到批量生产过程符合生产件批准管理办法 。 主要是确定供应商是否 已经了解组织工程设计和规范的所有要求,该过程是...
供应商审核管理规定供应商审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原辅材料、外购(协)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对其进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的管理...
游泳场所管理规定游泳场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游泳场所的管理, 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游泳场所的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
部门车辆管理规定部门车辆管理规定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
财务部门管理规定财务部门管理规定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
监理公司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小企业车辆管理规定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对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大家有了解过吗?以下是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大家可以认真阅读,学习国家的法律知识!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 1、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