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法律制度

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03月02日 编辑 fanwen51.com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公司公文管理办法,你知道这些办法吗,下面带来公司公文管理办法关文章,欢迎阅读。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1】 第1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公文管理,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使用文书,...+阅读

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案件运行机制,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各类审判、执行工作特点以及本院审判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流程管理是将本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包括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和委托评估、拍卖案件)在审理和执行中各程序性工作,以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完成时限为依据,以计算机管理为手段,对案件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院对案件流程实行制度管理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双向管理。

第四条 院长、主管院长、审判执行业务庭庭长、承办人、审判管理办公室分别在流程管理的程序中具有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协调完成整个案件的流程管理。

第五条 本院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管理、协调、监督和其它日常事务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由相关审判执行业务庭负责。物质保障及技术服务由计财处、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流程管理情况作为案件质量效率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 通过对案件流程的管理,加强审理执行程序的管理与控制,立、审、执相分离,使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促进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地进行。

第二章 流程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案件流程管理是将各类诉讼案件分为分案、排期、审限、结案、质量五个管理阶段,25个节点,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诉前调解、立案、开庭审理、结案、上诉案件移送及归档等流程阶段进行监督控制。

其中分案管理划分为诉前调解、立案审批、分案指数设定、案件繁简分流、获取、变更主办人5个节点。

排期管理划分为立案文书送达(即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信访风险评估、庭前准备(送达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发布开庭公告)、数字化法庭预定和开庭监控、庭审录音录像及光盘刻录5个节点。

审限管理划分为任务提醒及审限预警、审限延长、中止、扣除、审限恢复、裁判文书制作期限、送达期限、卷宗移送时限、裁判文书上网7个节点。

结案管理划分为信息录入检查、送达检查、电子卷宗核对检查、结案扎口审批管理、归档检查、档案借阅6个节点。

质量管理划分为申诉、信访和案件评查2个节点。

执行案件分为立案、准备、财产控制、处分、执行款物交接、执行告知、结案及归档等流程阶段,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进行监督控制。

其他案件分为立案、准备、审理、移送、归档等流程阶段,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进行监督控制。

第八条 审(执)限管理是根据有关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将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阶段划分成若干个时间段,以便于督促管理,确保在审(执)限内按期结案。

第九条 各类案件的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按照本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案件流程管理监督方式主要包括流程信息系统自动监控、业务庭管理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三种方式。

第十一条 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流程环节中的下列重要节点进行重点监控:

1、审判流程中的诉前调解日期、立案日期、结案日期、延审日期、扣除中止日期、归档日期;

2、执行流程中的立案日期、采取强制措施日期、财产处置日期、延审日期、扣除中止日期、结案日期和归档日期。

流程信息系统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自动监控,主要采取跟踪提示、预警显示的进行:

(1)对审判(执行)期限尚未超过2/3的,显示绿色提示;

(2)对审判(执行)期限超过2/3的,显示黄色预警;

(3)对超过审判(执行)期限且未办理合法延期审批手续的,显示红色提示。

以上规定期限均在流程信息系统中进行设置,并进行提示、预警和警示。

以上被系统红色警示的案件,均自动计入本人的质量效率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业务庭应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定期进行审限预警、案件归档预警;庭长严格审核审限变更的条件。

重要节点超过规定期限而无有效审批手续的案件在流程信息系统中显示,自动计入相关业务庭、承办人的质量效率评估中。如因审限变更条件不当引起的隐形超审限则计入庭长审判管理考核及庭室、承办人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中。

第十三条 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全院案件流程信息通过汇总、分析、反馈和通报等形式实行综合管理。

每月5日前,审判管理办公室将上月全院各业务庭案件的收结案情况、流程信息情况、审限情况、归档情况、各项指标数据等汇总分析,分别形成审判流程管理通报、案件质效评估通报,并在内网上公布。

第十四条 审判管理办公室通报情况作为本院质量效率考评中流程管理目标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流程管理程序

案件分流

第十五条 立案一庭负责本院

一、二审民事案件;二审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违法确认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申诉复查案件;执行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案件的审查立案。

立案一庭在决定立案后二日内办理立案手续并准确全面录入立案信息,并将立案材料及时扫描制作电子卷宗。

第十六条 各审判执行业务庭按职能范围将流程信息输入系统,并将案件材料及时扫描制作电子卷宗。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承办庭室的,由立案一庭庭长和主管立案的院长批准,交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通知信息管理员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案件实行统一分流,在立案人员确定案由后,由流程信息系统自动获取承办人。

第十九条 各业务庭将本庭办案人员确定为若干合议庭,根据各合议庭年度考核目标及所擅长的案件性质设定系统自动分案程序。在立案同时,由系统按照所设定的分案程序,结合各合议庭未结案数量,自动确定案件承办合议庭。

第二十条 系统在立案同时,对各类案件的排期开庭期限予以设定。

民事一审案件在立案后的90日内;民事二审案件在立案后的40日内;刑事一审、二审案件在立案后的15-30日内;行政一审案件在立案后的50日;行政二审案件在立案后的30日内;再审案件根据审级参照以上规定排期。

第二十一条 立案审查人员将立案信息填写完整,采集当事人信息,扫描立案材料制作电子卷宗,通过流程信息系统获取案号、承办人,并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庭室内勤在二日内到立案大厅接收卷宗。

第二十二条 庭长在接收立案信息后,在流程信息系统中确定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二次分配。

因庭长未操作确定承办人,导致案件超审限的,计入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中。

第二十三条 案件承办人接收案件后,应将案件信息填写完整,及时将案卷材料扫描为电子卷宗。

第二十四条 庭长应加强督促本庭室承办人对案件流程信息的填写,加强审限变更等的审批。

送达及排庭

第二十五条 本院法律文书的送达由相关业务庭负责,送达应符合我院《关于送达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案件的开庭、听证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审判庭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 承办人应在送达开庭通知后二日内将开庭时间录入系统并发送给负责本庭开庭的速录员,预定数字化法庭,同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听证)时间等填写到流程信息中。

第二十八条 速录员负责庭审记录、庭前准备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速录员在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与审判人员沟通,认真阅读案件的起诉书(起诉状)、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诉讼材料,作好开庭记录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条 速录员应当在庭审结束后及时将经自己签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的法庭笔录、开庭录音录像光盘移交审判长。速录员需将开庭记录录入流程信息系统。

审限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类案件自立案录入流程信息系统时间为立案时间,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审限。

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在审限上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类案件延长审理期限的报批手续,按照本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各审判执行部门遇有延审、中止及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的,应由主办人持有效审批手续或相关法律文书,到审判管理办公室办理。

不符合审批规定的,不予办理。

第三十四条 已被红色警告超审限案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该案件仍为超审限案件。

第三十五条 中止、扣除审限事由消除后,相关业务庭应在二日内书面通知审判管理办公室恢复计算审限。

第三十六条 合议庭合议时间由主办人录入审判管理系统。

第三十七条 凡重大、疑难,党委、人大要结果等客观原因不能在审限内结案的,由主管院长根据系统授权,对超审限信息进行标注,注明原因后在统计中不以超审限统计,(或由庭内勤持主管院长审批手续到审判管理办公室办理。)

结案

第三十八条 承办人将案件流程信息填写完整录入信息,提请结案,案件即从提请结案之时流转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审批结案。承办人须在提请结案后二日内向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交法律文书正本。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结案的人员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填写完整性、电子卷宗、文书送达等,经流程管理人员审查确认,同意报结的,结案日期为提请结案的日期;若经流程管理人员审查存在问题,不同意报结的,由流程管理人员向承办人说明原因,退回承办人,审限仍继续计算。待承办人完善后重新提请结案。

第三十九条 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都应该将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执行)期间的管理和检查。

第四章 归档及上诉卷宗移送

第四十条 案件报结后,承办人应当打印案件结案流程管理信息表并附卷。

第四十一条 承办人应在报结后三个月内装订卷宗并归档。

档案室应当对电子卷宗制作、裁判文书送达、庭审录音录像光盘等进行检查,符合归档条件的签收卷宗,由档案管理人员在流程信息系统中确认归档,并输入归档信息。

第四十二条 案件移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基层法院立案庭、中院立案一庭统一负责上诉案件的登记、移送、退回接收工作。基层法院立案二庭(信访部门)、中院立案二庭统一负责申诉信访引起的申诉审查、再审提审、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登记、移送、退回接收工作。

移送案件应当符合本院《案件移送管理规定》。

第五章 流程管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四十三条 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全院案件流程管理的专门机构,负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通过对全院案件流程信息的动态跟踪、汇总、分析、反馈,定期向院领导、审判庭和各职能部门提供案件流程信息等方式负责案件流程信息相关工作;

(二)通过采取监控、通报等方式负责对全院案件流程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各审判执行业务庭作为全院案件流程管理的执行机构,负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流程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信息及审判管理办公室提出的监督管理建议,负责对本部门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常规化、科学化管理;

(二)按照本院《计算机诉讼信息输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的通知》,将本庭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填写流程信息及时、准确地输入流程信息系统;

(三)协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做好案件流程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十五条 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全院案件流程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须的物质保障;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案件流程管理运行中的技术保障及其他技术性服务工作。

第四十六条 案件流程实行层级管理。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按照各自在案件审判和管理中的职责及权限进入各自的系统开展工作或实施管理。

第四十七条 分管副院长行使下列流程管理职责:

(一)根据所分管部门案件流程信息对部门相关审判工作进行管理;

(二)负责所主管庭室延期审理、扣除审限的审批。

(三)负责批准因政策变化、案情特别重大或维护稳定需要等重要原因导致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的标注。

第四十八条 业务庭庭长(副庭长)行使下列流程管理职责:

(一)根据全庭案件流程综合信息负责对本部门审判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二)负责对本庭案件延期审理申请的审核;

(三)负责对分配至本庭审判长的案件进行适当调整的二次分案权限;

庭(局)长因公外出时应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将其权限及二次分案权限授权给副庭长。

根据本庭工作实际和需要,庭长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授权或者指定内勤负责承办流程管理的某些具体事项。

第四十九条 审判长对本合议庭承办案件的审理、执行流程进行适时监控管理。

第五十条 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员)应当作好下列流程管理工作:

(一)负责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听证)时间、案件评议、审委会汇报、案件宣判等不能自动生成的审判、执行信息的同步录入。

(二)负责将所承办的案件中应当由书记员办理的程序性工作及时点击确认并发送给书记员或速录员;

(三)通过对分配给书记员承办的工作以及自己承担的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流程时限的全面监控,对由自己承办的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进行管理并负责。

(四)负责电子卷宗制作。

第五十一条 书记员应当作好下列流程管理工作:

(一)按照合议庭的指令,负责案件的审理、调查、财产保全及执行工作中涉及流程时限规定且不能自动生成的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信息的同步录入;

(二)负责卷宗的归档及相关流程信息的录入。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延伸阅读:

国家公文管理办法国家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

离婚案件男方答辩状离婚答辩状是一种法律文书,大家知道应该怎么正确书写答辩状吗?以下是男方离婚答辩状,欢迎参考! 离婚案件男方答辩状【1】 男方:xxx 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对物业管理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大家了解过相关的法律条文吗?如果还不清楚的朋友欢迎阅读这篇: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

餐饮业财务管理办法餐饮业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

餐饮业采购管理办法餐饮业采购管理办法 一、 现金采购 1.采购员应在采购前准备好足够的备用金,采购日记本、笔以及申购单等采购必备用品。 2.采购员进入市场后应该先对市场的整个行情做个了解,并...

护士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3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

交通部网约车管理办法网约车管理办法 网约车新政千呼万唤始出来。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最快将于5月初出台,最迟5月底出台。 业内人...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家了解过品牌管理办法吗?这个一类规范性的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本【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化...

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