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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01月03日 编辑 fanwen51.com

[刑事案件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不再追究犯罪嫌疑]1、被害人同意调解,调解书写明不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这能否作为撤销案件的法定条件? 这不是法定条件,因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就撤销案件,这只是一个酌定情...+阅读

1、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2、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律师还可以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与侦查机关沟通,从而帮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准确惩罚犯罪。

3、看守所负有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并且立法对上述时限予以明确规定,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大为缩短。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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