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制度是指对存货实有库存数量及其金额进行全部或部分清点,以确实掌握该期间内货品状况,并因此加以改善,加强管理的一项制度。盘点制度是摸清家底,加强存货管理,考核存货资金定额执行情况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了确实掌控货物的进、出、存,可避免掉囤积太多货物或缺货的情况发生,对于计算成本及损失是不可或缺的数据。盘点既可核对帐货相符情况,又可分析库存结构,找出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进货提供可靠依据。
建立盘点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盘点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盘点,即仓库的全面盘点,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是每季度、每半年或年终财务结算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由货主派人会同仓库保管员、商品会计一起进行盘点对账;二是临时盘点,即当仓库发生货物损失事故,或保管员更换,或仓库与货主认为有必要盘点对账时,组织一次局部性或全面的盘点。盘点主要包括数量盘点、重量盘点、货与账核对、账与账核对。在具体实施时,应建立如下制度:
1、每日交接班盘点制度。(1)每日业务终了须对当日存货数量进行盘点,记入交接班日志,盘点人签字确认。(2)第二天接班人员根据交接日志核实数量,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同交接人联络,并报请相关负责人,短少货品由责任人按现行卖价赔偿,责任不清,双方共同赔偿。
2、周盘点制度。每周一进行周盘点,确认商品数量、库存数量,根据存货情况,做好补货申请。
3、每月对账盘点制度。(1)每月结账后3日内,将回款明细表上报公司,同总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货相符。(2)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同一时间统一盘点。(3)盘点结果由区域主管签字确认后,于每月一号提交货调员。(4)盘点表原件、出库单原件、特种商品管理表原件由区域主管于次月带回本部存档。(5)区域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盘点数据、结果负责。(6)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现卖价赔偿,责任不清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7)盘点多出的商品或金额,查不清原因的,多出部分归公司所有。(8)每月最后一天结账的样板部门,回款明细表要同盘点明细表一同于每月1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