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应按照以下几点进行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①严格村集体财产管理。村集体财产(指集体土地、集体房 产、集体企业等)的承包、出租、变卖等工作,村党支部及村民委员 会必须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决策程序,经村民 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②严格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 关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各村必须分别配备会计员、现金保管员。会计员、现金 保管员的安排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联席会 议研究决定。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等主要干部及直系 亲属不得担任或兼任村财会人员。 第二,财务支出必须实行“三笔会签”制度,即财务支出单据必 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经手人共同签字,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 后方可下账。
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审查1次。大额度开支必须按先党内后党外程序讨论,最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③严格村印章管理。村党支部印章由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会计保管,不允许党支部书记、村民委 员会主任个人保管。凡重大事情需要使用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印 章,必须分别由党支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使 用。
一般事项需使用印章,要分别征得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同意。 同时,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