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保障出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
(1) 车辆由采购部负责调度。
(2) 当各处有用车需求时,必须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
(3) 用车申请流程及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意事项如下:
A. 用车部门必须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中的相应项目,并注明用车部门及申请日期。
B. 将填写好的《用车申请单》交采购部具体安排。
C. 采购部主管将审批完的《用车申请单》交于司机,司机根据车单要求做出车准备。
D. 各处如对已递交的《用车申请单》进行变动更改,须提前知会采购部,以便做相应安排。
(4) 司机接到《用车申请单》后方可出车,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出车,如私自出车,后果自负。紧急情况下可电话请示总经理室同意后方可出车,过后补单。
(5) 在出车前,采购主管必须在每日车辆出车记录。
(6) 每次出车后,司机须作好实际里程记录及在《用车申请单》备注栏中写明有关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或车辆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采购主管报告,采购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修复工作,使车辆保持最佳状态。
(7) 司机必须定期保养车辆,每周五上午车辆停驶(除特殊情况外),司机对车辆进行彻底维护(包括调整、润滑、清洁等)。
(8) 车辆必须保持内外清洁,每天出车前后,司机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等有无泄漏现象)。
(9) 车辆起步必须用一挡,发动机起动前不要开空调,车辆停驶前要先关空调。
(10) 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时,须换机油、机滤;每行驶40000公里时,换空滤,汽滤。
(11) 初驶车辆,按有关新车规定磨合行驶,除按第九条行驶外,行驶10000公里后,更换变速箱和差速器润滑油等。
(12) 车辆及钥匙由司机掌管,总经理室留存一套备用钥匙,其它人不得擅自借用或私下开车,否则将严肃处理。
本规定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用 车 申 请 单
用车部门: 申请日期:199 年 月 日
申请用车部门 出车日期/时间: 月 日 时 分 预返时间: 月 日 时 分
目的地: 要求车型: 随车 人
事由: 车辆出发地点:
申请用车人签名: 部门主管签字:
采购部意见 起始里程: 终驶里程: 实驶公里数:
车牌号: 发车时间: 时 分 到达目的地时间: 时 分
司机: 采购部主管签字: 用车人签名:
备注 返回园区时间: 时 分(空车回程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