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篇一:房屋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例共10则 房屋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例共10则 2014-11-14胡光明律师民事审判参考 本文主要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2014年)及《民事审判指导与参...+阅读
篇一: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作者: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而不是不发生任何其他意义上的效果。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无效存有过失的,须承担缔约过失上的责任,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之间则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效果。
我国合同法第58条、59条对无效合同的法律效果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
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根据上述规定,承包人承包工程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所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为了明确上述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根据该规定:
(一)所谓“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延伸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篇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后果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后果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
租赁合同无效代理词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修改版)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原告xx诉被告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律师xx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篇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在现实的司法工作中,因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对如何解决这些纠纷,法律规...
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篇一:无效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及其法律后果范本 根据《合同法》第329条和《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
金融借款合同无效案件篇一:金融借款合同审理 篇一:当前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
土地买卖合同无效篇一:私自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交易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房屋登记办法》第八...
女白领办公室拉帮结派的N种后果互相结盟=互相妥协 Sisley 媒体公关 A小姐及B阿姨是办公室最热络的一对宝,她们也是媒体公关主管一职的竞争者。如果不仔细看,她们还是很好的一对朋友。每天中午吃饭时间还没到...
职场“利用男人”的后果晓芬离婚后不久,离开广西的独闯北京,在北京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了一份总经理秘书的工作,薪水相当高。大概是受到过男人的背叛,她总在竭力证明自己是个有磁力的女人,而她的吸引目...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之诉民事起诉状范本以下为一则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之诉民事起诉状范本,供参考。 原告: 住所: 被告: 住所: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双方于2009年11月1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及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