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人民调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方式,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阅读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法院院长**带领院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党员共12人组成调研组,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大调解机制”,于4月8日—9日,分两组深入喀尔交乡、别斯铁热克乡、托普铁热克乡、托普铁烈克镇等地开展调研,现对调研成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县五乡两镇人民调解
委员会共有41个,人民调解员21名,2007年—2008年,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161件,司法所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19件,其中以草场纠纷、牲畜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酗酒打架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占90%,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占调解社会纠纷的89%,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各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已经能及时处理乡镇、社区居民的简单纠纷,各乡镇党委也将构建社会和谐作为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了一些新举措,在建立“社会调解新机制”上有较为借鉴的经验。
二、当前突出的问题
调研组一行同各乡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离退休职工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司法所人员、乡妇委会工作人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亲切交谈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多年来,各乡镇利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不少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地解决,但从调研的区域看,还存在一些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尤其是农牧区牲畜盗窃案件中,部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而导致人民群众之间因财产无法挽回而与被告人发生新的矛盾,致使国家法律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下降。
二、法院对基层农牧民的诉讼基本常识宣传力度不够,法官到村、社区现场办案较少,人民群众心中的疑难问题没能及时得到解决。使部分农牧民不知道如何“打官司”。
三、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欠缺,以至于人民调解员的在调解邻里纠纷中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调解纠纷的技巧。
四、衔接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不完善。
三、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的工作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人民调解员参加诉讼调解、法官到乡镇、村调委会进行个案指导、部分有支付内容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出具人民法院调解书等形式进行衔接。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简易的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以进行诉讼调解的,县法院邀请村调委会主任、司法所人员与法院审判员共同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有支付内容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可拿着人民调委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到法院启动诉讼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制作人民法院调解书,进一步确定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二)建立人民调解员多渠道参与诉讼机制,实现调解业务对接
一是设立审前调解组,积极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审前调解。所有民事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均先由审前调解组进行调解。对适宜人民调解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做好宣传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邀请当事人所在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二是建立社区巡回调解制度。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到各社区就地调解民事案件,同时,邀请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实行优势互补,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在运行机制上的高度协作。
三是吸收法律知识较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调解和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威信高的优势,更好地体现司法亲民、便民和为民的服务理念。
(三)建立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机制,实现调解效力对接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调解的解决纠纷的数量与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数相比呈下降趋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当事人往往随意反悔,使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这样,既对遵守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公平,也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
人民调解协议完全具备民事合同的特征和性质,应当依法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正确认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反悔而起诉至法院的,只要调解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都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依据作出判决,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度。
加大涉及人民调解案件的执行力度。当事人持生效的人民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发出支付令;对于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承办法官应告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具有债权内容且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及时受理并予以审查和执行。
(四)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2条的规定,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因此,我院就应当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探索研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是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研究完善衔接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注意引导群众重视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以简捷经济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配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纠纷的技巧。
为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法院、司法局联席会议,探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完善措施,修订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工作。
2、联系函制度。法院受理的简易民事案件,立案庭认为需要人民调解员参与的,以联系函的形式,将当事人姓名、住址、主要案由等通知到司法局基层股,局基层股以指派单的形式,指派到乡镇司法所,由司法所联系村调解员,做好诉前调解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专门档案制度。对于人民调解员、审判员联合调处的案件建立专门的档案。
4、联合培训制度。针对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情况,法院与司法局进行协商总结,有的放矢地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5、特邀调解员制度。根据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各乡镇选择1-2名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的调解员为特邀调解员,由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发聘书,参与本乡镇一些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的调处。
6、联合表彰制度。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组织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由法院、司法局给予联合表彰奖励。
四、预期效果
实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目前尚在探索和初试阶段,通过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我们期望达到以下效果:
一是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公信力。经调委会调处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由人民法院直接制作人民法院调解书,使调委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从而,使人民调解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更多的群众发生纠纷后愿意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纷争,维护权益,扩大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利于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是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地位。加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让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这本身就说明了对人民调解员的重视,无形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和地位。经过联合调处,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从而减少信访案件和不稳定因素,为领导分忧,提高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程度。
延伸阅读:
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地方人大监督的实效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人大监督的形式越来越多,力度也越来越大,发挥了人大的监督作用。但在新形势下,如...
践行科学发展观引领创建攀新峰党的十七大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办公室作为政府的“参谋部”、“左右手”,面对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气象业务保障能力按照省局党组统一部署,大探中心党支部积极组织各项学习活动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了学习,进行了交流座谈,近期开展了学习专题调研,以问卷形式征求了中心各科室的意见和...
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基层文化建设发展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区近年来不断加...
城建局践行科学发展观多措并举推动城市迅速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理论学习,对科学发展观的知识体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通过调研活动,对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结合城建职能与分管工作,应...
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当前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从1937年我党在陕甘宁边区创立的“...
践行科学发展观拓展邮政服务领域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市委书记朱读稳同志在4月24日市委举办的...
2017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参考范本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重大,那么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要怎么制定好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欢迎阅读。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篇一 北胡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