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最初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思维以感知为基础又超越感知的界限。它探索与发现事物的内部本质联系和规律性,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 。思维对事物的间接反映,是指它通过其他媒介作用认识客观事物,及借助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已知的条件推测未知的事物。思维的概括性表现在它对一类事物非本质属性的摒弃和对其共同本质特征的反映[1]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除了逻辑思维之外,还有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顿悟等等思维形式的存在。思想,一般也称“观念”,其活动的结果,属于认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它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则是错误的思想,它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思想也是关系着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情感方法的重要体现。思维和思想除了普识性还存在个体差异性, 永久移民火星的人用自己的大脑配合自己的世界观进行“想”这种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