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光荣和梦想]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改革开放共命运。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工人阶级肩负历史使命,挺立时代潮头,以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以辛勤工作创造辉煌业绩。60年来,在中国共...+阅读
60年来,妇联儿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四个时期
全国妇联的儿童工作自上世纪新中国成立伊始,经历了几个发展时期:一是五六十年代,以发展儿童保育福利事业为重点,将托幼工作作为儿童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多种形式的便民托幼组织。二是改革开放初期,儿童工作全面发展,妇联牵头成立了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将“抚育、培养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列为工作重点,并在全国妇联设立妇女儿童权益部,配合政府进行打击拐卖儿童等维权活动;发展儿童公益事业,成立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儿童中心。三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着力推进儿童工作国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提出要从优生、优育、优教3个方面来开展儿童工作,全国妇联结合“三优工程”实践,牵头起草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2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四是进入新世纪,妇联儿童工作被赋予新的使命,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2006年,全国妇联联合12个部门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承担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责任。
妇联儿童工作的职能
妇联儿童工作基本职能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主要职能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早期教育,关注女童平等发展;参与有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参与有关儿童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宣传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理念,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反映妇女儿童诉求,向有关方面提出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查处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儿童宣传和活动阵地,为儿童、家长、社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儿童公益事业,救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
进展成效
全面推进家庭教育
全国妇联切实履行牵头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职责,积极参与、推动将家庭教育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
五、十
五、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家庭教育指导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实践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阵地和网络建设不断发展,工作领导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70%以上的县级妇联都建有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54万多个,各省区市成立各级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构4000多个。“十五”期间,各级妇联培训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达60多万人次,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教材读本1.3万多套,为家庭教育实践提供了科学规范指导。2004年以来,全国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开展家庭教育专项调研1700余次,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提议案2000多份。
推进纲要顺利实施
配合推进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顺利实施,全国妇联负责纲要的督导、评估、监测等组织实施工作。围绕早期教育,实施“健康宝贝课堂热线”大型婴幼儿营养健康知识传播公益项目,在全国4省35县创新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免费发放指导手册3360万册,教育光盘56万盘,举办流动课堂68万场。围绕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所属儿童活动阵地的改革发展,不断强化其育人服务功能。目前妇联系统共有县级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儿童活动阵地413所。围绕儿童与法律保护,推动完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将反对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法纳入立法规划;参与制定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国家行动计划,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
全国妇联承担农村留守儿童专题组工作,联合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扎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通过专题工作组,推动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政策文件。公安、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围绕完善户籍管理、平等接受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和社会救助等领域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开展切实有效的关爱帮扶活动,广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得到了帮助和救助。组织培训一批“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热心人士,建立一批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创办一批“四老”、“新市民”、“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阵地,启动一批“拥抱亲情”关爱工程,切实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目前各地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省级品牌活动66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6500多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机构3万多个,共有“代理家长”315万名。
投身未成年人公益事业
全国妇联发挥中国妇女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两大公
12全文查看益平台优势,发展针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公益事业,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弱势儿童。积极开展救助弱势儿童的公益活动,实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项目,通过“春蕾计划”累计募集资金6亿多元,捐建“春蕾学校”500多所,捐助“春蕾女童班”近5000个,帮助170万人次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开展“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活动,计划到2010年让全国57.3万孤残儿童穿上爱心毛衣。大力推进“12·1”关注孤儿万户爱心家庭公益行动,为艾滋致孤儿童寻找爱心家庭救助,配合政府做好艾滋病致孤儿童的保护关爱工作。
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儿童成长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优化政策环境,通过源头参与,将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主动争取将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等相关指标纳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体系和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从制度层面优化儿童成长发展环境。二是优化舆论环境,通过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努力传播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先进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社会环境,通过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共享蓝天”活动、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系列活动,以及每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等,为数千万儿童提供了参与实践锻炼的机会和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提高了儿童综合素质,丰富了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12全文查看60年来,妇联儿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四个时期
全国妇联的儿童工作自上世纪新中国成立伊始,经历了几个发展时期:一是五六十年代,以发展儿童保育福利事业为重点,将托幼工作作为儿童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多种形式的便民托幼组织。二是改革开放初期,儿童工作全面发展,妇联牵头成立了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将“抚育、培养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列为工作重点,并在全国妇联设立妇女儿童权益部,配合政府进行打击拐卖儿童等维权活动;发展儿童公益事业,成立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儿童中心。三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着力推进儿童工作国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提出要从优生、优育、优教3个方面来开展儿童工作,全国妇联结合“三优工程”实践,牵头起草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2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四是进入新世纪,妇联儿童工作被赋予新的使命,各级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2006年,全国妇联联合12个部门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承担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责任。
妇联儿童工作的职能
妇联儿童工作基本职能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主要职能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早期教育,关注女童平等发展;参与有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参与有关儿童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宣传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理念,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反映妇女儿童诉求,向有关方面提出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查处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儿童宣传和活动阵地,为儿童、家长、社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儿童公益事业,救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
进展成效
全面推进家庭教育
全国妇联切实履行牵头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职责,积极参与、推动将家庭教育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
五、十
五、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家庭教育指导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实践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阵地和网络建设不断发展,工作领导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70%以上的县级妇联都建有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54万多个,各省区市成立各级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构4000多个。“十五”期间,各级妇联培训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达60多万人次,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教材读本1.3万多套,为家庭教育实践提供了科学规范指导。2004年以来,全国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开展家庭教育专项调研1700余次,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提议案2000多份。
推进纲要顺利实施
配合推进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顺利实施,全国妇联负责纲要的督导、评估、监测等组织实施工作。围绕早期教育,实施“健康宝贝课堂热线”大型婴幼儿营养健康知识传播公益项目,在全国4省35县创新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免费发放指导手册3360万册,教育光盘56万盘,举办流动课堂68万场。围绕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所属儿童活动阵地的改革发展,不断强化其育人服务功能。目前妇联系统共有县级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儿童活动阵地413所。围绕儿童与法律保护,推动完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建议有关部门将反对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法纳入立法规划;参与制定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国家行动计划,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
全国妇联承担农村留守儿童专题组工作,联合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扎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通过专题工作组,推动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政策文件。公安、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围绕完善户籍管理、平等接受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和社会救助等领域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开展切实有效的关爱帮扶活动,广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得到了帮助和救助。组织培训一批“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热心人士,建立一批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创办一批“四老”、“新市民”、“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阵地,启动一批“拥抱亲情”关爱工程,切实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目前各地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省级品牌活动66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6500多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机构3万多个,共有“代理家长”315万名。
投身未成年人公益事业
全国妇联发挥中国妇女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两大公
[]益平台优势,发展针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公益事业,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弱势儿童。积极开展救助弱势儿童的公益活动,实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项目,通过“春蕾计划”累计募集资金6亿多元,捐建“春蕾学校”500多所,捐助“春蕾女童班”近5000个,帮助170万人次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开展“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活动,计划到2010年让全国57.3万孤残儿童穿上爱心毛衣。大力推进“12·1”关注孤儿万户爱心家庭公益行动,为艾滋致孤儿童寻找爱心家庭救助,配合政府做好艾滋病致孤儿童的保护关爱工作。
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儿童成长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优化政策环境,通过源头参与,将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主动争取将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等相关指标纳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体系和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从制度层面优化儿童成长发展环境。二是优化舆论环境,通过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努力传播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先进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社会环境,通过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共享蓝天”活动、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系列活动,以及每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等,为数千万儿童提供了参与实践锻炼的机会和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提高了儿童综合素质,丰富了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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