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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2009年上半年改革工作总结

12月18日 编辑 fanwen51.com

[xx司法所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阅读

2009年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三个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推进和谐拆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服务中心,普法宣传影响进一步扩大

1、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年初,制订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发放《2009年公务员学法作业本》2160册。在禁毒宣传月,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介绍《禁毒法》及新型毒品的类型、危害,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刊出禁毒宣传板报、悬挂横幅、张贴图片等形式宣传毒品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结合《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一批新的法律颁布实施以及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浙江法治宣传月等特定时期,通过悬挂横幅、图版展览、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同时,部署了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确定8个农村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和相应的联络员。

2、创造性地服务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建设基础年、保稳促调年、合力攻坚年”活动和“09平安**行”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5月25日晚,联合区委宣传部(文广局)、普法办、区拆迁办在宁波大剧院广场举行了“和谐拆迁、与法同行”文艺巡演暨“法律服务直通车”启程仪式。随后,在庄桥、洪塘、慈城举行了3场后续巡回演出。“法律服务直通车”开辟了便民利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将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将文艺演出与普法、拆迁工作相结合,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法制宣传新天地,对于加快我区拆迁工作,有效促进法治**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3、规范性地深化创建工作。迎接市普法办对已命名的宁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抽查,确保先进性和示范性。加强与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共建共创”的要求,命名10家企业为“**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

(二)围绕稳定,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延伸

1、在组织网络延伸中健体系。区联合调解委员会建设得到新的发展,区劳动局、卫生局和总工会先后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农业局成立了农民债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工作有了新的推进,洪塘5月底前百人企业调委会全部组建完毕,其他单位也完成了部分组建任务。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98个,其中街道镇8个,社区村138个,企业136个,其他区域性、行业性16个,逐渐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2、在学习教育培训中强素质。6月,组织了一次全区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及联合调委会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共计178人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法律援助等知识。同时,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的调查、撰写、交流,并进行评比;印发“有矛盾、找调解”宣传册1200份;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2批30余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3、在排查调处矛盾中促稳定。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对排查出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调。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能主动靠前,进行人民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今年1-5月,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949起,调处成功1913起,成功率98.2%。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区的基层稳定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如甬江街道调委会在湾头地块拆迁开发过程中,走进拆迁第一线,深入矛盾,为重点工程推进提供服务保障,获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规范管理,社区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

1、注重配合协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责任落实、分工协作。公安**分局在继续将矫正对象列入重点人口管理外,各派出所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局治安大队和

12全文查看相关科室也积极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改造;区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矫正对象的报到地点,对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判缓刑,通过书面材料征求当地司法所意见;区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订落实相应措施。同时,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按照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与社会志愿者至少1:1的要求,吸收了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加入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工作。目前,我区共有156名社区矫正志愿者,较好地弥补了专职人员的不足。

2、注重规范管理。结合打击整治“两抢”犯罪、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等工作,组织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和走访,做到底子清、记载明、访问勤、谈得深、考核细。除了常规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外,还通过法制讲座、心理服务讲座、订阅法制日报、分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和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助学和慈善捐助等活动,逐步提高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的法治观念、文明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司法所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进行了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走访78人,对33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16500元救济金和物品。目前,我区已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205名,解除矫正82名,现有矫正对象123名。矫正对象无一再犯新罪。全区归正人员共有361名,已落实帮教361名,安置335名,全部落实分类管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5名,重新犯罪率为1.4%。

3、注重创新探索。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刑罚种类以及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逐个制订矫正方案,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4月,组织了54名矫正对象前往望春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在去年庄桥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了**区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制作了专门的网页,在慈城、庄桥、甬江建立了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明确一名固定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公布咨询热线,为矫正对象提供个别咨询免费服务。心理咨询师定期到各服务站开展面对面咨询活动,并不定期开展集中心理健康辅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自卑、消极心理。同时,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编印《社区矫正学习简报》进行学习交流,印发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册和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宣传资料2500册,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保障有力,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发挥

1、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围绕今年拆迁安置工作重点,按区里要求,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在拆迁办协助做好拆迁调解工作,协调解决拆迁中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工程推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律环境。今年年初,与区总工会一起参与市局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分别与30家企业结对,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协助企业顺利渡过全球金融危机。今年,区领导信访接待日由每月一次增加至每月两次,认真组织好律师继续参与信访接待活动,当好顾问和参谋。同时,抓好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3家律师事务所和25名律师、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32名法律工作者全部通过了年检、注册工作。

2、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强化“12348”职能作用,形成了以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主导,16个法律服务站热线为辅助的法律咨询网络。上半年,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83起。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巩固法律援助组织。上半年,对全区行政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法律援助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劳动保障局等部门社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清理,调整充实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援助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按文件规定,调整提高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上半年,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05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91.7%,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6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起。

3、创新方法提升法律服务水平。5月底,“法律服务直通车”正式启程,围绕征地拆迁、保障民生,为不同的人群带去最需要、最关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直通导航,专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乡村快车,以“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村级法律援助点为平台,法律专家直通百个行政村,架起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企业快车,以“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为载体,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为保稳促调服务;联通网络,形成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街道(镇)法律援助站为骨干、村级法律援助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上半年,开展了各类村(社区)法律咨询8场,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案件80起,占上半年案件总数的76.2%。

(五)夯实基础,司法行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1、司法所建设有新的提高。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与区人事局联合发文,明确全区14名司法助理员,全部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实行专编专用。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坚持司法所长例会制度,编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从职能职责、纪律制度、档案管理等八章五十四项内容,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使司法所能围绕中心工作,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2、科学发展观有新的成效。局党组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局同志工学结合、以学促工。集中学习了上级领导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讲话,参加了费国良同志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报告会,自学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等书目。局班子领导多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4名党组成员带头作专题中心宣讲,举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十分注重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基层站点等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就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同各个层面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发放征求意见稿100多份,召开行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恳谈会,听取各个层面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共撰写学习体会21篇。局领导撰写案例分析4篇、调研文章4篇、剖析材料4篇、建议书4份,上报区委“科学发展三十六计”2篇,有力地推动了各项职能工作的开展与创新。

3、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氛围。今年,根据人事变动,重新下发了《**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廉政责任。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组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坚持财务一支笔和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定期通报局财务经费使用情况,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进行警示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洁自律谈话活动,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各类对象的法制教育。举办1-2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定落实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意见办法。积极参与“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全省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申报2家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新对法制副校长进行培训。年底实现全区50%的街道(镇)建有法制辅导站、8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制图书室(柜)的目标。

2、继续深化地校共建。组织宁波大学学生参加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安排宁大法学院学生到我区各街道、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

3、继续推进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和参与“送法下乡”、“流动书屋进乡村”、放映法制电影等活动,加强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4、继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5、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

6、继续加大疑、难、重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确保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

7、继续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完善和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矫正对象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做好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控和教育工作,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

8、继续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在对矫正对象的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心理评估后,制定相应的心理辅导计划,对矫正对象分别开展集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

9、继续开展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帮教和管控,深化完善分类分层帮教和动态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机制,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做好国庆期间归正人员的帮控工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0、继续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跟踪帮教措施,加强安置基地建设。下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监所对**籍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帮教活动。

11、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做深做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

12、继续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跟踪、督查、培训、考核及情况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对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继续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辟特困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劳动局等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站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得到援助。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问题,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14、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调好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学习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5、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按区委要求,抓好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各项措施活动的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不断促进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16、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

12全文查看2009年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三个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推进和谐拆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服务中心,普法宣传影响进一步扩大

1、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年初,制订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发放《2009年公务员学法作业本》2160册。在禁毒宣传月,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介绍《禁毒法》及新型毒品的类型、危害,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刊出禁毒宣传板报、悬挂横幅、张贴图片等形式宣传毒品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结合《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一批新的法律颁布实施以及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浙江法治宣传月等特定时期,通过悬挂横幅、图版展览、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同时,部署了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确定8个农村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和相应的联络员。

2、创造性地服务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建设基础年、保稳促调年、合力攻坚年”活动和“09平安**行”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5月25日晚,联合区委宣传部(文广局)、普法办、区拆迁办在宁波大剧院广场举行了“和谐拆迁、与法同行”文艺巡演暨“法律服务直通车”启程仪式。随后,在庄桥、洪塘、慈城举行了3场后续巡回演出。“法律服务直通车”开辟了便民利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将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将文艺演出与普法、拆迁工作相结合,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法制宣传新天地,对于加快我区拆迁工作,有效促进法治**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3、规范性地深化创建工作。迎接市普法办对已命名的宁波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抽查,确保先进性和示范性。加强与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共建共创”的要求,命名10家企业为“**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

(二)围绕稳定,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延伸

1、在组织网络延伸中健体系。区联合调解委员会建设得到新的发展,区劳动局、卫生局和总工会先后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农业局成立了农民债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工作有了新的推进,洪塘5月底前百人企业调委会全部组建完毕,其他单位也完成了部分组建任务。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98个,其中街道镇8个,社区村138个,企业136个,其他区域性、行业性16个,逐渐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2、在学习教育培训中强素质。6月,组织了一次全区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及联合调委会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共计178人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法律援助等知识。同时,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的调查、撰写、交流,并进行评比;印发“有矛盾、找调解”宣传册1200份;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2批30余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3、在排查调处矛盾中促稳定。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对排查出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调。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能主动靠前,进行人民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今年1-5月,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949起,调处成功1913起,成功率98.2%。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区的基层稳定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如甬江街道调委会在湾头地块拆迁开发过程中,走进拆迁第一线,深入矛盾,为重点工程推进提供服务保障,获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规范管理,社区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

1、注重配合协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责任落实、分工协作。公安**分局在继续将矫正对象列入重点人口管理外,各派出所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局治安大队和

[]相关科室也积极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改造;区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矫正对象的报到地点,对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判缓刑,通过书面材料征求当地司法所意见;区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订落实相应措施。同时,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按照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与社会志愿者至少1:1的要求,吸收了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退休政法干部、教师等加入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工作。目前,我区共有156名社区矫正志愿者,较好地弥补了专职人员的不足。

2、注重规范管理。结合打击整治“两抢”犯罪、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等工作,组织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和走访,做到底子清、记载明、访问勤、谈得深、考核细。除了常规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外,还通过法制讲座、心理服务讲座、订阅法制日报、分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和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助学和慈善捐助等活动,逐步提高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的法治观念、文明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司法所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进行了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走访78人,对33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16500元救济金和物品。目前,我区已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205名,解除矫正82名,现有矫正对象123名。矫正对象无一再犯新罪。全区归正人员共有361名,已落实帮教361名,安置335名,全部落实分类管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5名,重新犯罪率为1.4%。

3、注重创新探索。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刑罚种类以及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逐个制订矫正方案,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4月,组织了54名矫正对象前往望春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在去年庄桥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依托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了**区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制作了专门的网页,在慈城、庄桥、甬江建立了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明确一名固定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公布咨询热线,为矫正对象提供个别咨询免费服务。心理咨询师定期到各服务站开展面对面咨询活动,并不定期开展集中心理健康辅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自卑、消极心理。同时,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编印《社区矫正学习简报》进行学习交流,印发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册和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基地宣传资料2500册,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保障有力,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发挥

1、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围绕今年拆迁安置工作重点,按区里要求,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在拆迁办协助做好拆迁调解工作,协调解决拆迁中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工程推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律环境。今年年初,与区总工会一起参与市局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分别与30家企业结对,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协助企业顺利渡过全球金融危机。今年,区领导信访接待日由每月一次增加至每月两次,认真组织好律师继续参与信访接待活动,当好顾问和参谋。同时,抓好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3家律师事务所和25名律师、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32名法律工作者全部通过了年检、注册工作。

2、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强化“12348”职能作用,形成了以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主导,16个法律服务站热线为辅助的法律咨询网络。上半年,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83起。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巩固法律援助组织。上半年,对全区行政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法律援助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劳动保障局等部门社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清理,调整充实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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