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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

11月18日 编辑 fanwen51.com

[新时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建设的思考]口雷继元 今年秋季,全国高校普遍实施新课程设置方案。如何改进和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是实施新方案首先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是高校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阅读

摘要:本文从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入手,阐述了目前《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新形势下《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改革《法律基础》课的内容设置,探索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树立法制观念的有效教学模式.

关键词:《法律基础》,法律信仰,法制观念,教学改革,教学模式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今后治国的根本方略和奋斗目标,"99年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标志着中国社会摒弃'人治'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市场经济其实就是法制经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与法律紧密相连.大学教育注重以人为本,以现代社会的要求,来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人.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通过传授法律知识,帮助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学会用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去看待社会问题,去分析,解决其中出现的矛盾,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而法治社会的实现,需要具备一定的外一部条件和内部在条件,外部条件是国家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从制度上推行依法治国,目前外部条件已具备,关键问题在于内部条件,即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价值取向,也就是人门的法律信仰问题.法治社会客观上要求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信仰,因为法律信仰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培育过程决定了法治化发展的进程.因为只有公民将法律价值内化为一种法律信仰,而这种法律信仰又是主体对自身内在的一种要求时,那么遵纪守法便成为人们一种自然的行为,而无需严刑峻法.司法实践表明,在死刑适用较多的今天,(刑法典中有68个条款涉及死刑,中国每年被执行死刑的比例占到全世界总数的60—80)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严重的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率仍居高不下.因此,自觉守法树立法制观念主要依赖于人们内在的法律信仰而非外在的法律强制力.当然,法治化的进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也不是一蹶而就的.毕竟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导致了"德主刑辅"的人治政治,"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人门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漠,法律信仰严重缺失的问题.推行法治,必将依靠思想活跃,敢于创新,知识广博的当代大学生这一先进群体的推动.这对于大学生来说,既是历史的选择社会的需要,也是大学生个人品德自我完善的要求.因此,在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意义深远.

二,《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法律基础》课作为"两课"的内容开设,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指导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相应配合,旨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和道德规范的教育,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的一门思想品德课.这一学科定位就决定了《法律基础》课不同于专业的法律课.它不是以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为主,而是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寻找到隐藏在具体法律条文后面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的法律精神,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内化为法律信仰.因此,《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教材编写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由干涉及的法多,教材对每个部门法进行了剪裁和高浓缩,多以一些法条和简单的叙述为主.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二《法律基础》课既然属于"两课"范畴,教材就不能只是单纯法律知识的罗列,而应结合相关的学科,融知识性,思想性,政治性和社会性于一体,让学生透过宪法,刑法,民法等根本大法和基本法的精神和原则,从法律的角度去审视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集体与他人的关系问题,通过正确的法律价值取向,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去看待,分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如就业难,贫富悬殊,腐败,分配不公,犯罪率高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目前的教材缺乏这种有机的融合.其次,《法律基础》在教法上也存在问题.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法律基础》课还是十年一贯制的注入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以教师的讲授为主导,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教学,有利于教师将自己的知识系统的传授给学生,让学生接受现成的东西,对学生知识的积累有一定好处,也是教师向学生传播人类文化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这一教学模式的缺点在于,它会抑制,甚至是扼杀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况且,教师所讲的内容学生是否感兴趣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是否接受最后12全文查看的教学效果如何从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来看,不满意率还是占了一定的比例.因此改革现行的教学模式,探索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成了一个迫切的问题.

再次,,由于《法律基础》课背靠的是庞大的法学体系,教材内容又受篇幅限制,对每个部门法编写时进行了剪裁和高浓缩.即便是这样,《法律基础》课仍然存在内容多课时少的矛值问题.《法律基

础》课只上一个学期,每学期规定的课时仅40学时,遇逢年过节军训劳动课还要冲掉2—4课时,加之《法律基础》作为公共课,由若干的专,兼职教师在授课,考试的方式是期末统一考试,考试内容是书上的内容,不同的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取舍,重,难,疑点问题的理解把握程度不同,加之期末考试是闭卷考试,学生在学习时就背上了期末考试要过关的包袱,思维打不开局限于书本上的框框条条,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在时间紧内容多的情况下,不得不赶课,需结合相关知识拓展学生思维,联系社会现实问题详讲的内容只能简略,结果是教学一结束.学生经过一番死记硬背考试过关了,仅从成绩看,大部分人过关了,有的人分数还不低,但开设这门课程取得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呢从全国大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呈多样性看,大学生具有法律主体的意识,但在现实中一旦遭遇矛盾问题时,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在维权上采取偏离法律规范的行为.这些都说明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确立法制观念的教学目标并未达到.究其原因,我认为根本还是在于对《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定位不准确.现行的教育教学环节还流于应试教育,学习法律成了记忆法律而非思考法律,更谈不上透过法律条文去领会蕴涵在其中的法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学生缺乏思考疏理整合的学习过程,无法将记忆的法律内化为自身的法律信仰.基于上述原因,深化《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了.

三,《法律基础》课程内容设置构想

从中央宣传部深化"两课"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看,《法律基础》将与《思想道德修养》合为一门课,课程定位是一门政治思想品德课.因此,《法律基础》将不再以讲授具体的法律知识为主,而是在讲授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规范教育,进而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看待,分析,解决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用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去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集体,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明确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对社会应有的责任感.基于此定位,《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设置就不能再是整个法学体系的浓缩版,而应突出重点,结合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集法律知识,理论思考,社会现实于一体,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重点介绍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编写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重点,疑点应进行必要的释疑,教材内容应通俗易懂又不失严谨,适合学生学习和阅读的需要.其他相关知识的选取应围绕"法治"精神这一内容进行取舍.如宪法一章在介绍公民权利和义务时,应重点突出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是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所赋予的,这种权利是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和侵犯的,突出法治社会公民权利享受的平等性,激发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强调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的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进而围绕权利义务展开深层次论述,在社会主义法治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重要法律原则和该原则蕴涵的法律精神.即:凡是我国公民不分性别,种族,年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出身,财产多寡,一律平等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任何人不得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享有任何特权.在此基础上可举例证明,并可进一步举证说明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发展过程,树立对进一步完善法治社会的信心.举例:如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涉嫌经济犯罪,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最后被处于极刑,充分说理一个人不论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成克杰等高官犯罪的查处,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这就是法新治社会.而有新中国第一贪的刘青山,张子善,在案情查实后,在是杀还是不杀的问题上最后请示由毛泽东来作出决定.通过这两个案例进行对比,学生很容易就理解了新中国并非一成立就实行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写到此,可以自然引入介绍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部宪法的历史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对各部宪法的历史评价,通过四部宪法的介绍,一条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曲折道路清晰展现,同时展现的另一条线索即是党的基本路线的确立过程.即从75年,78年宪法确立的以阶级斗争为钢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指导思想的转变,其中重点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历史意义,82年宪法修改的历史背景,宪法原则,指导思想,内容及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行介绍.最后结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有关理论,综合阐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行依法治国,新中国的发展史雄辩的证明了这一点.

四,探索《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的创新

培育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应具体落实到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法律基础》课作为"两课"内容,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授课时不能单纯的只讲具体的法律知识,又不能离开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去组织教学活动,这个问题正是"两课"教改中要探讨的.我想,在上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模底,通过调查了解学生目前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及对该课程的教学有何要求,希望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达到什么目的等.在调查的基础上,以专题的形式,由教师针对学生需求和社会热点问题,提出问题编制案例,课前发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教师可根据问题提供学生相关参考书目,学生为分析案例解决问题,必须去查找学习法律.课堂上学生就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论点需要论据的支持,而论据本身的展示就是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思考法律得出的结论的展示,教师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各类观点分别进行评析,评析案例应有理有据有结,案例评析中引用的法律依据应具体,准确,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详细的讲解.此外,还应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就自己感兴趣的一些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论证,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如何才能有效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由于材料总之,随着"两课"教学改革的深化,《法律基础》课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了,笔者就教改精神针对课程定位展开了关于教材内容的设置,教学模式的创新以及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12全文查看摘要:本文从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入手,阐述了目前《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新形势下《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改革《法律基础》课的内容设置,探索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树立法制观念的有效教学模式.

关键词:《法律基础》,法律信仰,法制观念,教学改革,教学模式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今后治国的根本方略和奋斗目标,"99年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标志着中国社会摒弃'人治'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市场经济其实就是法制经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与法律紧密相连.大学教育注重以人为本,以现代社会的要求,来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人.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通过传授法律知识,帮助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学会用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去看待社会问题,去分析,解决其中出现的矛盾,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而法治社会的实现,需要具备一定的外一部条件和内部在条件,外部条件是国家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从制度上推行依法治国,目前外部条件已具备,关键问题在于内部条件,即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价值取向,也就是人门的法律信仰问题.法治社会客观上要求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信仰,因为法律信仰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培育过程决定了法治化发展的进程.因为只有公民将法律价值内化为一种法律信仰,而这种法律信仰又是主体对自身内在的一种要求时,那么遵纪守法便成为人们一种自然的行为,而无需严刑峻法.司法实践表明,在死刑适用较多的今天,(刑法典中有68个条款涉及死刑,中国每年被执行死刑的比例占到全世界总数的60—80)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严重的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率仍居高不下.因此,自觉守法树立法制观念主要依赖于人们内在的法律信仰而非外在的法律强制力.当然,法治化的进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也不是一蹶而就的.毕竟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导致了"德主刑辅"的人治政治,"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人门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漠,法律信仰严重缺失的问题.推行法治,必将依靠思想活跃,敢于创新,知识广博的当代大学生这一先进群体的推动.这对于大学生来说,既是历史的选择社会的需要,也是大学生个人品德自我完善的要求.因此,在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意义深远.

二,《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法律基础》课作为"两课"的内容开设,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指导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相应配合,旨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和道德规范的教育,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的一门思想品德课.这一学科定位就决定了《法律基础》课不同于专业的法律课.它不是以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为主,而是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寻找到隐藏在具体法律条文后面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的法律精神,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内化为法律信仰.因此,《法律基础》课的教学,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教材编写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由干涉及的法多,教材对每个部门法进行了剪裁和高浓缩,多以一些法条和简单的叙述为主.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二《法律基础》课既然属于"两课"范畴,教材就不能只是单纯法律知识的罗列,而应结合相关的学科,融知识性,思想性,政治性和社会性于一体,让学生透过宪法,刑法,民法等根本大法和基本法的精神和原则,从法律的角度去审视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集体与他人的关系问题,通过正确的法律价值取向,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去看待,分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如就业难,贫富悬殊,腐败,分配不公,犯罪率高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目前的教材缺乏这种有机的融合.其次,《法律基础》在教法上也存在问题.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法律基础》课还是十年一贯制的注入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以教师的讲授为主导,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教学,有利于教师将自己的知识系统的传授给学生,让学生接受现成的东西,对学生知识的积累有一定好处,也是教师向学生传播人类文化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这一教学模式的缺点在于,它会抑制,甚至是扼杀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况且,教师所讲的内容学生是否感兴趣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是否接受最后[]的教学效果如何从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来看,不满意率还是占了一定的比例.因此改革现行的教学模式,探索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成了一个迫切的问题.

再次,,由于《法律基础》课背靠的是庞大的法学体系,教材内容又受篇幅限制,对每个部门法编写时进行了剪裁和高浓缩.即便是这样,《法律基础》课仍然存在内容多课时少的矛值问题.《法律基

础》课只上一个学期,每学期规定的课时仅40学时,遇逢年过节军训劳动课还要冲掉2—4课时,加之《法律基础》作为公共课,由若干的专,兼职教师在授课,考试的方式是期末统一考试,考试内容是书上的内容,不同的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取舍,重,难,疑点问题的理解把握程度不同,加之期末考试是闭卷考试,学生在学习时就背上了期末考试要过关的包袱,思维打不开局限于书本上的框框条条,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在时间紧内容多的情况下,不得不赶课,需结合相关知识拓展学生思维,联系社会现实问题详讲的内容只能简略,结果是教学一结束.学生经过一番死记硬背考试过关了,仅从成绩看,大部分人过关了,有的人分数还不低,但开设这门课程取得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呢从全国大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呈多样性看,大学生具有法律主体的意识,但在现实中一旦遭遇矛盾问题时,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在维权上采取偏离法律规范的行为.这些都说明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确立法制观念的教学目标并未达到.究其原因,我认为根本还是在于对《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定位不准确.现行的教育教学环节还流于应试教育,学习法律成了记忆法律而非思考法律,更谈不上透过法律条文去领会蕴涵在其中的法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学生缺乏思考疏理整合的学习过程,无法将记忆的法律内化为自身的法律信仰.基于上述原因,深化《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了.

三,《法律基础》课程内容设置构想

从中央宣传部深化"两课"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看,《法律基础》将与《思想道德修养》合为一门课,课程定位是一门政治思想品德课.因此,《法律基础》将不再以讲授具体的法律知识为主,而是在讲授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规范教育,进而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看待,分析,解决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用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去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集体,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明确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对社会应有的责任感.基于此定位,《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设置就不能再是整个法学体系的浓缩版,而应突出重点,结合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集法律知识,理论思考,社会现实于一体,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重点介绍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编写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重点,疑点应进行必要的释疑,教材内容应通俗易懂又不失严谨,适合学生学习和阅读的需要.其他相关知识的选取应围绕"法治"精神这一内容进行取舍.如宪法一章在介绍公民权利和义务时,应重点突出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是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所赋予的,这种权利是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和侵犯的,突出法治社会公民权利享受的平等性,激发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强调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的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进而围绕权利义务展开深层次论述,在社会主义法治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重要法律原则和该原则蕴涵的法律精神.即:凡是我国公民不分性别,种族,年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出身,财产多寡,一律平等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任何人不得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享有任何特权.在此基础上可举例证明,并可进一步举证说明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发展过程,树立对进一步完善法治社会的信心.举例:如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涉嫌经济犯罪,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最后被处于极刑,充分说理一个人不论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成克杰等高官犯罪的查处,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这就是法新治社会.而有新中国第一贪的刘青山,张子善,在案情查实后,在是杀还是不杀的问题上最后请示由毛泽东来作出决定.通过这两个案例进行对比,学生很容易就理解了新中国并非一成立就实行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写到此,可以自然引入介绍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部宪法的历史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对各部宪法的历史评价,通过四部宪法的介绍,一条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曲折道路清晰展现,同时展现的另一条线索即是党的基本路线的确立过程.即从75年,78年宪法确立的以阶级斗争为钢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指导思想的转变,其中重点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历史意义,82年宪法修改的历史背景,宪法原则,指导思想,内容及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行介绍.最后结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有关理论,综合阐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行依法治国,新中国的发展史雄辩的证明了这一点.

四,探索《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的创新

培育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应具体落实到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法律基础》课作为"两课"内容,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授课时不能单纯的只讲具体的法律知识,又不能离开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去组织教学活动,这个问题正是"两课"教改中要探讨的.我想,在上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模底,通过调查了解学生目前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及对该课程的教学有何要求,希望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达到什么目的等.在调查的基础上,以专题的形式,由教师针对学生需求和社会热点问题,提出问题编制案例,课前发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教师可根据问题提供学生相关参考书目,学生为分析案例解决问题,必须去查找学习法律.课堂上学生就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论点需要论据的支持,而论据本身的展示就是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思考法律得出的结论的展示,教师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各类观点分别进行评析,评析案例应有理有据有结,案例评析中引用的法律依据应具体,准确,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详细的讲解.此外,还应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就自己感兴趣的一些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论证,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如何才能有效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等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由于材料总之,随着"两课"教学改革的深化,《法律基础》课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了,笔者就教改精神针对课程定位展开了关于教材内容的设置,教学模式的创新以及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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