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合同法试题]我认为商场无权要求刘某返还随身听或补足差价,只能向售货员追偿损失。理由: 一、首先,刘某不属于不当得利,构成不当得利的一个条件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律师解读: 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由于均涉及到自身利益,因此,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公式是: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即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或者劳务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张某自 2008年起在深圳某电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5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总共六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中间间隔了一段时间,比如工作两年后辞工或者被辞退,半年后又入职该公司,并且也前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从劳动者最后一次入职公司起连续计算。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即使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比如原来的法律包括劳动争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工作年限计付经济补偿,但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则因劳动合同期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就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如劳动者从 1998年起入职用人单位,合同至2008年4月30日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只能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即 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至4月30日,用人单位应当计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这主要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适用,即法律原则上对其颁布以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予调整。
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借鉴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在原有补偿办法的年限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更加科学、合理。
三、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还是上年度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月平资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领取的实际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也不是应发工资,而是劳动者在签领时所得到的实际现实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的总和。
四、计算封顶 劳动合同法对为体现经济补偿的法律性质和作用,兼顾公平合理原则,对月平均较高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的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做了封顶,即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实施细则或者司法解释没有出来之前,我们可以理解为:对于...
延伸阅读:
高分求做考试题②!懂合同法的高手请进!(1)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合同相对性原则。依据《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
懂法律的进请教一道关于合同法的试题1、赔偿李,要安全送到目的地,《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
合同法解释二15条的内容举例说明【劳动法司法解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解释:【多重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违约责任请求权】 第十五条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
评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20条82条共计两款内容。 第一款的详细解释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得到了圆满补充说明。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总则八章(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
签订合同时民法典已生效合同法被废除这是合同内写有根据中华合同合同有效的。对于合同来说,重要的是当事人的合意,以及当事人的本意。如果当事人只是不知道相关法律已被取代,那么按照民法典以及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非常清...
关于合同法的几道问题希望你能满意!多项选择题: 1、上海某甲公司向广州某乙公司合同订购一套大型成套设备。双方约定,乙公司分三批向甲公司支付,每批货物在甲公司验收后向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在乙公司...
关于合同法的有关问题正确答案为CD。根据《合同法》的第54。55。56条分别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促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
合同法中合同订立的程序有哪些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包括:第一,要约;第二,承诺;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第四,格式条款;第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比如,理论上探讨的,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