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20XX年廉租房摇号实施细则]为确保2012年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本次分配具体操作程序,相...+阅读
深入宣传贯彻廉租房相关政策着力做好廉租住房工作
本帖最后由 我的一家 于 2011-10-25 14:50 编辑 为深入宣传和贯彻市廉租房相关政策,真正落实住房保障工作,8月1日以来,市房地产管理局蜀山房产分局遵照统一部署和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 一是按照要,专门设立了住房保障科。蜀山分局克服办公条件紧张的困难,开辟服务窗口,挑选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住房保障工作,挤时间强化业务骨干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开辟出一条绿色通道。 二是条块结合,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蜀山区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8月1日下午,蜀山分局专门邀请市局住宅建设处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为蜀山区各街道、乡镇、工业园近70名基层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廉租房相关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让他们熟悉和掌握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条件、标准和操作程序,为下一步工作开展与落实奠定了基础。
三是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廉租房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时了解住房保障工作的廉租房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享受到政府住房保障的实惠,8月5日到6日,蜀山分局局长、书记亲自带队,与8名工作人员一起冒着炎炎烈日,分别赶赴南七街道科企社区(化机厂宿舍区)和西园街道动力一村(动力厂宿舍区),自已动手挂上宣传横幅,摆开桌椅,就廉租房相关政策为社区居民现场进行细致解答。社区居民们兴致很高,非常关心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同时也切身体会到了*和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怀。一位享受低保的残疾户当得知自己每月可领取300多元的廉租房补贴时,高兴地说:“这下我总算有钱交房租了”。两天里,蜀山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接待咨询群众近300人次,发送宣传资料300多份。
此事也引起《合肥晚报》记者的关注,他们特意赶到现场了解采访。合肥电视台记者也对蜀山分局开展廉租住房作了现场拍摄报道。 自8月4日廉租房相关政策出台廉租住房补贴年度工作正式开展,连日来前往申请补贴的群众络绎不绝。目前蜀山分局已接待前来领取表格人员240多名,受理申
重庆今年公租房廉租房计划量和开工量均居全国首位
下今天,主城区界石、金凤、陶家这三个片区的公租房集体开工,标志着重庆市今年的保障房开工任务全面完成。全市今年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51.5万套,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市年度建设50.62万套的计划任务,其中公租房、廉租房计划量和开工量均居全国首位。 重庆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住房建设,将其列为“民生工程”之首。今年初,重庆市就已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指标2200公顷全部分解到区县,充分运用土地计划调控手段,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供应计划相衔接,在年度土地供应中予以单列,明确用地规模和供地时序。 同时,在中央和各有关部委、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重庆市积极筹措建设资金,采取政府财政支持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方式,通过土地收益提取5%,房产税、建设税费返还,银行贷款和社保基金等渠道,统筹做好配套资金平衡工作,在今年的年度计划中已筹措落实资金419亿元,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为保证保障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重庆市将保障性住房工作纳入了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相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沟通协调、项目会审、并行作业等工作机制,建立行政绿色审批通道,缩短了选址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时间。建立了项目建设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保障房建设的进展情况。 据了解,从今年3月2日重庆市首次举行公租房摇号配租以来,短短半年时间,已进行三次摇号配租,55119户家庭取得了公租房,惠及群众10余万人。今年重庆市还将再次组织摇号配租,预计年内的总配租量将超过8万户,明年还将开工建设1350万平方米公租房,全面完成“三年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的任务。到“十二五”期末,重庆市将通过公租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等住房保障方式,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30%。
廉租房分配程序
其程序为:
一、申请 申请受理时间:按年度申请,由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具体时间见公告。 申请人应提交的证件: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薄、婚育证明、居住地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最近一年的住房证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有孤老、烈属、下岗、残疾证明的应同时提交)。 申请地点:承租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或户口所在的社区。
二、调查和初审 申请人备齐应提交证件后,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黄梅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由社区负责调查和初审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否有效、齐全,并根据《黄梅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实施细则》的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家庭人员的组成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及其他情况。申请人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社区在当次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工作。
三、复查核实 社区完成调查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复查核实。
四、分配方案和分配对象的确定 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情况,并根据申请人的数量,结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情况,制定我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确定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确定分配对象。
五、公示 经黄梅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确定的拟分配廉租住房的申请人,由黄梅县行政政主管部门在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分配程序,将廉租住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六、轮候 已登记备案的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超过当次拟分配名额的,由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排队轮候,下次分配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分配。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所在的社区以及承租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应及时向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在轮候和租赁期间,申请家庭因人口增加而要增加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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