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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05月23日 编辑 fanwen51.com

[“司法鉴定管理计划”司法工作计划]各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 根据全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工作部署,确定2009年度司法行政法制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法制工作 一推动、配合省政府有关办...+阅读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第一章总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

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 申请参加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司法鉴定专业培训,或具有高等院校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

现已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行业鉴定机构从事行业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经考核可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职业资格的其他情形。 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执业,经其拟执业或拟聘任的司法鉴定机构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执业证书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人申请司法鉴定执业证书年度注册,应当向原颁发执业证书的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年度检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度执业报告;

(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考评意见;

(三)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

(四)年度检验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予以暂缓注册,并通知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

(一)因违反鉴定人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二)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处于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

(四)暂时不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其他情形。

暂缓注册的原因消失后,本人提出申请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准予年度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不予注册:

(一)违反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品行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司法鉴定所自查报告如何写

【司法鉴定所自查报告写法说明】

一、深入开展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

(一)大力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协调有关媒体以及充分利用自身网络等载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策措施,继续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卫生系统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

(二)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初步建立1~2个市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级医德医风教育基地,组织医务人员到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筑牢廉洁行医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三)认真落实医务人员范文,教案医德考评制度。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2008年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监教案,教学设计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新农合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补偿,坚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算制度,认真执行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积极推动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新农合监测点,对基金使用、医药费用变化情况、补偿结算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基金结余,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基课件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已经制订了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意见,有关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增投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切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医院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省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在落实过程中不发生问题。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教案,教学设计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落实,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四)加强对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试题,试卷检查2008年县级财政预防接种经费到位情况;疫苗接种机构接种第一类疫苗是否向群众收取费用;第一类疫苗接种率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疫苗接种机构在接种第二类疫苗时是否落实书面告知和签名制度。

(五)加强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发放的政策落实情况课件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乡村医生津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认定程序是否公开公正;津补贴发放是否按季度及时足额转入乡村医生个人存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任务履职情况。

三、统一采购药品,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实施国家基本药课改,计划总结,公文物目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统一采购药品的目录。

(二)组织开展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评课,说课,板书,教学反思购。认真落实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建立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和药品采购中心,建立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三)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确定不同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教案,教学设计,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药品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试题,试卷对医疗机构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情况、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严重违反集中采购纪律、不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四、规范诊疗行为,严格医疗机构的收费管理

(一)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全面范文,教案执行卫生部年内陆续出台的100种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认真落实《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省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统

一、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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