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昌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西昌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阅读
展开全部
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权利人的支配可以通过民事行为来实现,如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自己的房屋或者在自己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也可以通过事实行为来实现,如房屋所有人自行居住。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第三人没有非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为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债权在这一点上与其显著不同,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例如租赁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生效,但是在出租人交付出租物之前,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
物权人直接支配标的物,是物权的基本内容;任何种类的物权都以权利人对于物的直接支配为特征。但是,支配范围的大小依物权的种类而定。例如,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自己所有之物的一种总括的、全面的支配,而他物权则总是在某一个方面对他人所有的物进行的支配。另外,物权中对于物的支配不一定都是有形的。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支配往往是有形的,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往往就是无形的,如就抵押权而言,不动产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无占有的事实,自然不可对于抵押物的实体进行有形的支配。
物权的客体是物。这里的物,首先原则上是指有体物。有体物包括不动产、动产以及虽然不占据一定空间或具备一定形状,但是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仅限于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情况,如权利质权。再如,土地等资源性财产的公有制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法律允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上设定担保物权。其次,对物的直接支配权性质决定了,如果物权的标的物不特定化,物权人就无从对其进行直接的支配。因而,物权的客体必须为特定物,即以物单独所具有的特征加以确定的物。它可以是某个独一无二的物,也可以是特定化了的种类物。最后,物权的客体一般应是独立物,即能够单独、个别地存在的物。只有是独立物,物权人才可以对之进行直接的支配,也才能用交付、登记等形式公示物上的权利状态。对于独立性的认定,只要一般的社会观念认为具有独立性即可,例如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物权作为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因此,物权的目的在于享受物之利益,自不待言。物的利益,以权利人对于标的物的直接支配与享受为特点。这里的利益,可以分为三种:一是物的归属;二是物的利用;三是就物的价值而设立的债务的担保。物的归属,明确了物在法律上的所有人,它规定着所有人对于物进行总括的、全面的支配的范围和方法。物的利用,是取得物上的使用利益,以满足权利人生产或生活的需要。随着现代社会信用制度的发达,标的物的担保利益取得日益重要的地位。物权的内容,就因对标的物之利益的不同,而有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故必然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物上权利之行使的干涉,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例如一间房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所有权,一块耕地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排他性,说明了物权不仅是人对于物的关系,而且还具有人与人的关系。但是,在共有关系上,只是几个共有人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并非一物之上有几个所有权。在担保物权中,一物之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设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有先后次序的不同。因此,共有关系和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并存与物权的排他性并不矛盾。
延伸阅读: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章标题: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_月_日在市第_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___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文章标题: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0*年*月**日在自治州**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州各族...
201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是实现法治的最基本的职能部门。在我国四级审判体制中,处在司法最前沿的基层人民法院担负着绝大多数一审案件的审理,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总结了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人民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认真描绘了2010年的工作蓝图。 一...
如何做好人民法院安检工作一、人民法院安全检查的概念、目的及对象 安全检查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
论房屋优先购买权及对物权变动的影响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出卖人)出卖其房屋时,房屋的共有人、承租人或法定的其他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房屋的权利,主要包括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
2011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雁塔区人民法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
小妹求2007年度人民法院行政庭年终工作总结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业绩如何,关键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