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好科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x[2015]xx号)文件精神,为了开好区司法局此次民主生活会,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阅读
县民主评议行风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对县民主评议行风组各位评议员到我局进行行风评议表示欢迎和感谢!现在,我就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作一个简要的情况汇报,请各位评议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行风建设落实情况
近年来,师宗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
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有序,服务态度热忱文明,服务技能规范、熟练,服务设施完善、周到,服务质量满意,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下级、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局支部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树立良好形象放在工作首位。坚持以党性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为此,全局上下呈现出凝心聚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服务,“思想上一个调子,行动上一个步子,发展上一个路子”的良好局面。
始终坚持制度管人、规范人,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十四项制度。把所有人的行为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做到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奖惩分明,实现了用好的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突出五抓”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使我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一是突出抓学习型队伍建设。按照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和政治素质硬、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原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在鼓励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主动自学的同时,坚持每周一节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实施岗位轮换、到外单位跟班和到邻县观摹学习,突出行业特点,动员和支持参加法律专业函授学习,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每年组织1-2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辅导和新近出台法律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参加上级职能部门和县委政府组织的各种培训、轮流学习活动,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活动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式培训,认真开展上级机关安排部暑的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狠抓队伍学习,强化知识充电,司法行政干警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丰富,理论业务水平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增强。
二是突出抓干事型队伍建设。细化岗位职责,公开岗位身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和科室负责人交纳履职保证金制度,实行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实行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单项和具体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分管领导和科室的主观能动性,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由分管领导会同科室拿出具体方案措施。在工作落实上,实行分级负责,即分管领导对局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师宗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师宗县司法行政人员行为守则》等十四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司法行政队伍三项暂行管理规定,狠抓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的整体功能得到显著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突出抓执法型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时刻教育警醒司法行政干警以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民众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为工作出发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内容、相关执法条款和履职责任,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不定期对一些个案和一些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复杂疑难纠纷进行抽查回访,调查了解案件办理的质量、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及其建议,把每一个执法领域、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结合师宗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师宗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通过狠抓队伍教育,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检查监督,落实规章制度,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理念,做到了在各项工作中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四是突出抓廉洁型队伍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与县委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纳廉政建设公积金,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同部暑、同落实、同检查,与季度党课 、规范执法行为、作风建设、执业执法纪律教育相结合,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司法行政 12全文查看干警清廉自守,防微杜渐,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洁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做到“预防针常打”,“紧箍咒常念”,警钟常敲,每位司法行政干警对自己的言行举止经常对照,时刻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法活动当中从未出现过违法违纪的情况。
五是突出抓服务型队伍建设。在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工
作纪律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文明、热情、优质的服务宗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三个不”“三不能”服务机制(即接听电话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无礼挂机,受理来信来访不能推诿、不能拖延、不能拒复),工作中倡导和风细雨,以心换心、以情感人,坚决杜绝冷、硬、推,对办事群众热情谦和,礼貌相待,群众要求办理事项能办则办、能答则答、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属政策、法律规定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讲清说明原因和理由,对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同志都做到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着不办、拖着不办以及故意刁难群众的情况发生,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意识、敬业意识和服务水平逐步增强,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维护稳定的良好形象。
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具体工作中抓好结合,在队伍建设上抓好落实,队伍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整体推进。仅1-9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95件,调处成功2528件,成功率达97.4%同比上升1146件,仅村级就调解1827件,真正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但与工作职能履行、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仍然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自我学习提高素质上有待提升;二是在执业执法的监督检查上有待加强;三是在制度的执行落实上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各项具体工作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行风问题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我们将通过这次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分析、查找在工作中、行风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剖析存在问题的根原,制定整改的措施对策,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行风工作,分管联系领导具体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仔细查找岗位履职过程中行风建设情况,从小事抓起,从细微处做起,自觉把行风建设引向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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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对县民主评议行风组各位评议员到我局进行行风评议表示欢迎和感谢!现在,我就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作一个简要的情况汇报,请各位评议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行风建设落实情况
近年来,师宗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
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有序,服务态度热忱文明,服务技能规范、熟练,服务设施完善、周到,服务质量满意,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下级、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局支部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树立良好形象放在工作首位。坚持以党性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为此,全局上下呈现出凝心聚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服务,“思想上一个调子,行动上一个步子,发展上一个路子”的良好局面。
始终坚持制度管人、规范人,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十四项制度。把所有人的行为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做到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奖惩分明,实现了用好的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突出五抓”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使我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一是突出抓学习型队伍建设。按照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和政治素质硬、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原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在鼓励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主动自学的同时,坚持每周一节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实施岗位轮换、到外单位跟班和到邻县观摹学习,突出行业特点,动员和支持参加法律专业函授学习,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每年组织1-2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辅导和新近出台法律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参加上级职能部门和县委政府组织的各种培训、轮流学习活动,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活动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式培训,认真开展上级机关安排部暑的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狠抓队伍学习,强化知识充电,司法行政干警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丰富,理论业务水平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增强。
二是突出抓干事型队伍建设。细化岗位职责,公开岗位身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和科室负责人交纳履职保证金制度,实行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实行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单项和具体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分管领导和科室的主观能动性,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由分管领导会同科室拿出具体方案措施。在工作落实上,实行分级负责,即分管领导对局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师宗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师宗县司法行政人员行为守则》等十四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司法行政队伍三项暂行管理规定,狠抓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的整体功能得到显著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突出抓执法型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时刻教育警醒司法行政干警以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民众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为工作出发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内容、相关执法条款和履职责任,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不定期对一些个案和一些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复杂疑难纠纷进行抽查回访,调查了解案件办理的质量、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及其建议,把每一个执法领域、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结合师宗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师宗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通过狠抓队伍教育,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检查监督,落实规章制度,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理念,做到了在各项工作中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四是突出抓廉洁型队伍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与县委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纳廉政建设公积金,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同部暑、同落实、同检查,与季度党课 、规范执法行为、作风建设、执业执法纪律教育相结合,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司法行政[]干警清廉自守,防微杜渐,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洁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做到“预防针常打”,“紧箍咒常念”,警钟常敲,每位司法行政干警对自己的言行举止经常对照,时刻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法活动当中从未出现过违法违纪的情况。
五是突出抓服务型队伍建设。在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工
作纪律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文明、热情、优质的服务宗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三个不”“三不能”服务机制(即接听电话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无礼挂机,受理来信来访不能推诿、不能拖延、不能拒复),工作中倡导和风细雨,以心换心、以情感人,坚决杜绝冷、硬、推,对办事群众热情谦和,礼貌相待,群众要求办理事项能办则办、能答则答、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属政策、法律规定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讲清说明原因和理由,对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同志都做到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着不办、拖着不办以及故意刁难群众的情况发生,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意识、敬业意识和服务水平逐步增强,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维护稳定的良好形象。
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具体工作中抓好结合,在队伍建设上抓好落实,队伍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整体推进。仅1-9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95件,调处成功2528件,成功率达97.4%同比上升1146件,仅村级就调解1827件,真正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但与工作职能履行、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仍然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自我学习提高素质上有待提升;二是在执业执法的监督检查上有待加强;三是在制度的执行落实上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各项具体工作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行风问题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我们将通过这次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分析、查找在工作中、行风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剖析存在问题的根原,制定整改的措施对策,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行风工作,分管联系领导具体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仔细查找岗位履职过程中行风建设情况,从小事抓起,从细微处做起,自觉把行风建设引向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县民主评议行风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对县民主评议行风组各位评议员到我局进行行风评议表示欢迎和感谢!现在,我就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作一个简要的情况汇报,请各位评议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行风建设落实情况
近年来,师宗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
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有序,服务态度热忱文明,服务技能规范、熟练,服务设施完善、周到,服务质量满意,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下级、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局支部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树立良好形象放在工作首位。坚持以党性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为此,全局上下呈现出凝心聚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服务,“思想上一个调子,行动上一个步子,发展上一个路子”的良好局面。
始终坚持制度管人、规范人,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十四项制度。把所有人的行为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做到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奖惩分明,实现了用好的制度管理人、教育人、规范人,“突出五抓”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使我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一是突出抓学习型队伍建设。按照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和政治素质硬、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原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在鼓励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主动自学的同时,坚持每周一节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实施岗位轮换、到外单位跟班和到邻县观摹学习,突出行业特点,动员和支持参加法律专业函授学习,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每年组织1-2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辅导和新近出台法律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参加上级职能部门和县委政府组织的各种培训、轮流学习活动,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活动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式培训,认真开展上级机关安排部暑的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狠抓队伍学习,强化知识充电,司法行政干警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丰富,理论业务水平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增强。
二是突出抓干事型队伍建设。细化岗位职责,公开岗位身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和科室负责人交纳履职保证金制度,实行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实行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单项和具体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分管领导和科室的主观能动性,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由分管领导会同科室拿出具体方案措施。在工作落实上,实行分级负责,即分管领导对局长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师宗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师宗县司法行政人员行为守则》等十四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司法行政队伍三项暂行管理规定,狠抓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的整体功能得到显著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突出抓执法型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时刻教育警醒司法行政干警以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民众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为工作出发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内容、相关执法条款和履职责任,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不定期对一些个案和一些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复杂疑难纠纷进行抽查回访,调查了解案件办理的质量、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及其建议,把每一个执法领域、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结合师宗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师宗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通过狠抓队伍教育,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检查监督,落实规章制度,全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理念,做到了在各项工作中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四是突出抓廉洁型队伍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与县委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纳廉政建设公积金,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同部暑、同落实、同检查,与季度党课 、规范执法行为、作风建设、执业执法纪律教育相结合,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司法行政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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